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2

BE22.简要分析: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揭秘启示录 #495

495.“凡想要害他

495.“凡想要害他们的,都必这样被杀”表凡将它们定罪的,都以同样的方式被定罪。“害他们”在此表示定罪,因为经上接着说这种人“必这样被杀”,而在圣言中,“被杀”表示在灵性上被杀,也就是要被定罪;因为主说:
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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