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163.他们进一步说,他们能分辨出那些赤身露体的人有没有婚姻关系。他们展示了他们如何从这些人对婚姻的属灵概念分辨出这一点。这种概念被传给我,大意是:内层的相似性通过良善与真理,因而通过爱与信的联结形成。这种联结的流注向下流入产生婚姻之爱的身体。因为心智的一切事物都以某种属世形像呈现在身体中;当两个人内心彼此相爱,并出于这爱渴望所愿所想和对方一样,以致他们的心智内层能同在并联结起来时,这便是婚姻之爱的形像。其心智的属灵情感就这样变成身体里的属世情感,并给自己披上婚姻之爱的感觉。其心智的属灵情感是对良善与真理及其结合的情感,因为心智或思维和意愿的一切事物都与真理并良善有关。他们还说,一个男人和数个妻子之间不可能有婚姻关系,因为发生在人们心智中的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在两个配偶之间才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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