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第二诫 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297.在属世意义,即字义上,“妄称耶和华神的名”不仅是指妄称这个名字,还指在各种谈话中滥用它,尤其在说假话或谎言中,在没有必要或毫无用处的宣誓,或为了摆脱邪恶意图指责的宣誓(即纯粹是咒语的誓言)中,在巫术和念咒中。然而,在加冕礼、神职人员就职典礼,或就任受托职务中,以神及其神圣、以圣言或福音而宣誓,不是妄称神的名,除非宣誓的人后来打破了他的约定,或认为他的承诺是不可能的,或是毫无意义的而加以弃绝。神的名是神圣本身,故必然经常用于教会的圣事,如祷告、赞美和一切敬拜,以及关于教会主题的讲道和著述。这是因为神在宗教的一切事物中;当祂被正式或庄严地求告时,祂就通过祂的名字而同在,并垂听。神的名以这些方式而神圣化。耶和华神的名字本身就是神圣的,这一点从这个名字明显看出来,因为犹太人从很早的时候就不敢,并且现在也不敢直呼耶和华的名字;因他们的缘故,福音书的作者和使徒们都不想用这个名,而是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这从转成新约的旧约的各种经文明显看出来,在这些经文中,经上用主这个名来代替耶和华(如马太福音22:37; 路加福音10:27; 对比申命记6:5,以及其它经文)。耶稣这个名字同样是神圣的,这一点从使徒的话清楚可知,即:
叫一切在天上的和地上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腓立比书2:10)
此外,地狱里的魔鬼不能说出这个名字。神有许多名字都是不可妄称的,如耶和华、耶和华神、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耶稣和基督、以及圣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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