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2

BE22.简要分析: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105

Life105.由于

Life105.由于人里面有来自主的这种回应和返回的能力,因而有这种相互合作的官能,所以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做个交代,并照它们受报应。因为主说:

人子要来临,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并且要出来:行善的,复活得生命;作恶的,复活受审判。(约翰福音5:29)

他们所作的工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他们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3)

看哪,我必快来!赏赐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如果人里面没有这种回应的能力,就可能有这种归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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