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2.简要分析:上述四点——今时在更正教中被广为流传——并不是什么新东西,也不是三位改教领军人物最先提出来的,而自尼西亚会议时期传承,会后由制订者们教导,并在天主教中因此被保存下来,这个事实可从关于教会史的著述中明显看到。天主教和更正教在三位一体的教义上保持一致,是因为他们都承认三大信经——《使徒信经》、《尼西亚信经》和《亚他那修信经》,其中教导这样的三一。关于他们一致接受基督功德的归算,从前文对《特兰托会议信纲》的引文(n.3-8)与《协和信条》的引文(n.10-15)相比便可看出。关于他们在称义方面的一致性接下来讨论。
582.“神的儿子和人的女儿交合,给他们生了孩子后的很长时间”表示当他们将信之教义浸没于自己的恶欲,形成虚假的说服时,就变成了拿非利人。这种含义从前面第2节经文的阐述和说明(569-571节)清楚可知,即:“神的儿子”表示信之教义,而“女儿”表示恶欲。从这种结合生出的,必是他们视信的神圣事物为毫无价值,并亵渎之。因为人的欲望源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故与一切神圣而真实之物完全对立。此外,恶欲在人里面占上风,因而当他所承认的神圣而真实之物浸没于这类欲望时,他就彻底完了,因为这些恶欲无法被根除和驱散。他们执着于自己的每一个观念,在来世,彼此交流的正是种种观念。因此,一旦有对神圣而真实之物的任何观念出现,亵渎和虚假就会附着于它,这会立刻被感知出来。因此,这些人不得不被分离出来,并被推下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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