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0

BE20.简要分析:

BE20.简要分析:天主教和更正教在这四个方面是保持一致的,除了天主教将信与義联合,更正教将信与義分离之外,找不出什么重要的区别;这些信息几乎不为任何人所知,到如此不为人知的程度,就连学者们都对如此主张深感诧异。导致如此无知的原因在于天主教极少接近我们的救主上帝,取代他的,却是作为救主上帝之代理人的教皇,还有众圣徒。因此,他们已深埋并遗忘了他们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以及因信称义的教条。然而,这些教条是被他们所接受和承认的,可明显从前文(n.3-8)引用的《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教皇庇护四世的确认(n.2)明显看出。如果将这些内容与前文(n.9-12)从《奥斯堡信纲》与《协和信条》提出的相同内容作比较,将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更多在于文字表达上的不同,而本质上没什么分别。教会的教父们通过阅读和比较前文各节内容,着实可以从中看出相一致的地方,只是仍有些模糊不清。为了让他们,还为那些学问稍浅者,还为了平信徒,可以看出它们的一致性,需要补充说明。

揭秘启示录 #668

668.“因你的公平

668.“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圣言的真理被打开时见证了这一点。“公平”表示神性真理,人当照此生活,他的品质由此被认识,并且他将照此受审判;由于这些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而圣言现已打开,见证唯独主是天地之神,所以“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见证了这一点。圣言现已打开,并且见证了唯独主是天地之神,人当照主的诫命生活,当今之信要被除去;这一点从已出版的四教义明显看出来,即:《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言篇》、《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篇》;这些由“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来表示。
由于主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公平”(judgment,或译判断,判语,典章)表示神性真理,“公义”(justice)表示神性良善,故在论述主的许多经文中,“公义和公平”都被提及,如以下经文: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其中归正的人必因公平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上和祂的国中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以公平公义充满大地。(以赛亚书33:5)
让荣耀者以此为荣耀,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在地上作王,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33:15)
我必以仁义,公平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滔滔激流。(阿摩司书5:24)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祂宝座的支柱。(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164)
在其它地方,经上说人当行公义和公平(如以赛亚书1:21; 5:16; 56:1; 58:2;耶利米书4:2; 22:3, 13, 15;以西结书18:5; 33:14, 16, 19;阿摩司书6:12;弥迦书7:9;申命记33:21;约翰福音16:8,10)。在那里,“公义”论及真理的良善,“公平”论及良善的真理。
由于“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所以我们在一些地方读到“真理和公义”(以赛亚书11:5;诗篇85:11);诗篇:
耶和华的判语是真理,全然公义;都比金子可羡慕,比蜜甘甜。(诗篇19:9-10)
主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14-216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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