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0.简要分析:天主教和更正教在这四个方面是保持一致的,除了天主教将信与義联合,更正教将信与義分离之外,找不出什么重要的区别;这些信息几乎不为任何人所知,到如此不为人知的程度,就连学者们都对如此主张深感诧异。导致如此无知的原因在于天主教极少接近我们的救主上帝,取代他的,却是作为救主上帝之代理人的教皇,还有众圣徒。因此,他们已深埋并遗忘了他们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以及因信称义的教条。然而,这些教条是被他们所接受和承认的,可明显从前文(n.3-8)引用的《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教皇庇护四世的确认(n.2)明显看出。如果将这些内容与前文(n.9-12)从《奥斯堡信纲》与《协和信条》提出的相同内容作比较,将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更多在于文字表达上的不同,而本质上没什么分别。教会的教父们通过阅读和比较前文各节内容,着实可以从中看出相一致的地方,只是仍有些模糊不清。为了让他们,还为那些学问稍浅者,还为了平信徒,可以看出它们的一致性,需要补充说明。
(二)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L8.如今许多人以为,当经上论到主说,祂成全了律法时,意思是说,祂成全了十诫的一切诫命,从而成为公义,也因此使这个世界的人因信而称义。然而,这不是它的意思;相反,意思是,主成全了律法和先知书,也就是整部圣经指着祂自己所写的一切;因为圣经唯独论述主,如前一章所述。许多人之所以持有这种不同信仰,是因为他们没有查考圣经,不明白圣经中的“律法”是什么意思。圣经中的律法的意思如下:从狭义上说,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是指摩西五经中所写的一切;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是指圣言的一切。狭义上的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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