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0

BE20.简要分析:

BE20.简要分析:天主教和更正教在这四个方面是保持一致的,除了天主教将信与義联合,更正教将信与義分离之外,找不出什么重要的区别;这些信息几乎不为任何人所知,到如此不为人知的程度,就连学者们都对如此主张深感诧异。导致如此无知的原因在于天主教极少接近我们的救主上帝,取代他的,却是作为救主上帝之代理人的教皇,还有众圣徒。因此,他们已深埋并遗忘了他们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以及因信称义的教条。然而,这些教条是被他们所接受和承认的,可明显从前文(n.3-8)引用的《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教皇庇护四世的确认(n.2)明显看出。如果将这些内容与前文(n.9-12)从《奥斯堡信纲》与《协和信条》提出的相同内容作比较,将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更多在于文字表达上的不同,而本质上没什么分别。教会的教父们通过阅读和比较前文各节内容,着实可以从中看出相一致的地方,只是仍有些模糊不清。为了让他们,还为那些学问稍浅者,还为了平信徒,可以看出它们的一致性,需要补充说明。

真实的基督教 #463

463.在准备阐述新

463.在准备阐述新教会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以下用自由意志)的教义之前,有必要提前说明当今教会的神学著述对此是如何教导的。要不然,有正常理智和宗教信仰的人会认为不值得再就此写出新东西。他会对自己说:“谁不知道人在属灵的事上享有自由意志?否则,牧师为何传讲说,当信神并皈依,当照圣言的诫命生活,当与肉体的情欲抗争,使自己成为新造的人”,诸如此类。因此,他不能不在心里思想,倘若在得救的事上没有自由意志,这些岂不都是空话?否认自由意志是愚蠢疯狂的,因为这明显违背常识。然而,当今教会却站在自由意志的对立面,并将它逐出圣所,这可从下面福音派教会所宣誓效忠的名为《协和信条》一书的摘录明显看出来。改革宗教会也有关于自由意志的类似教导和信条,德国、瑞典、丹麦、英国和荷兰,乃至整个基督教界都是这种情形。以下内容摘自《协和信条》(1756年莱比锡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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