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0.简要分析:天主教和更正教在这四个方面是保持一致的,除了天主教将信与義联合,更正教将信与義分离之外,找不出什么重要的区别;这些信息几乎不为任何人所知,到如此不为人知的程度,就连学者们都对如此主张深感诧异。导致如此无知的原因在于天主教极少接近我们的救主上帝,取代他的,却是作为救主上帝之代理人的教皇,还有众圣徒。因此,他们已深埋并遗忘了他们的关于基督之功的归算以及因信称义的教条。然而,这些教条是被他们所接受和承认的,可明显从前文(n.3-8)引用的《特兰托会议信纲》以及教皇庇护四世的确认(n.2)明显看出。如果将这些内容与前文(n.9-12)从《奥斯堡信纲》与《协和信条》提出的相同内容作比较,将会发现它们之间的区别更多在于文字表达上的不同,而本质上没什么分别。教会的教父们通过阅读和比较前文各节内容,着实可以从中看出相一致的地方,只是仍有些模糊不清。为了让他们,还为那些学问稍浅者,还为了平信徒,可以看出它们的一致性,需要补充说明。
144.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瞎眼的状态下被改造。这些人也不知道真理,因而不知道生活;因为理解力必须教导真理,意愿必须行出真理。当意愿行出理解力所教导的真理时,它的生活就与真理融为一体了。但当理解力瞎眼时,意愿也会关闭。它照自己的理性自由所行的一切,都是邪恶;这邪恶在理解力,也就是虚假中被合理化。理解力不仅会因无知,还会因教导一种盲目信仰的宗教,以及虚假教义而变瞎。因为正如真理打开理解力,虚假则关闭理解力。虚假从上面关闭理解力,从下面打开理解力;仅从下面被打开的理解力不能看见真理,只能将它想要的一切都合理化,尤其将虚假合理化。理解力也会因恶欲变瞎。只要意愿陷入这些恶欲,它就会驱使理解力把它们合理化;恶欲被合理化到何等程度,意愿就在何等程度上无法享有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些情感看见真理,从而无法被改造。
例如,当有人陷入通奸的欲望时,他的意愿因陷入这爱的快乐,故会驱使他的理解力把它合理化,说:“什么叫通奸?其中有邪恶的成分吗?不就是夫妻间那点事吗?孩子能从婚姻生出,难道就不能从通奸生出吗?难道一个女人不能接受多个男人而不受伤害吗?性与灵性有什么相干呢?”此时已成为意愿的妓女的理解力就是如此思想的。它因与意愿一起放荡而变得如此愚蠢,以至于看不见婚姻之爱是属灵的,是天堂之爱本身,是它所来自的对主和教会之爱的一个形像,因而本身是神圣的,是贞洁本身,是纯洁和纯真;它使人成为爱的形式,因为配偶双方能出于至内在之物彼此相爱,从而把他们自己塑造为爱;而通奸会摧毁这个形式,随之摧毁主的形像;可怕的是,奸夫将其生命与丈夫的生命一起混合在他的妻子里面,因为人的生命就在他的种子或精子里面。
由于这就是亵渎,所以地狱被称为通奸;而另一方面,天堂被称为婚姻。此外,对通奸的爱与最低层的地狱相通,而真正的婚姻之爱与至内层天堂相通;两性生殖器官就对应于至内层天堂的社群。记录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当意愿陷入恶欲时,理解力将变得何等瞎眼;没有人能在理解力瞎眼的状态下被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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