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最后的审判(续) #47

47.我与梅兰西顿(

47.我与梅兰西顿(或译墨兰顿)交谈,并询问他的现状;但他不想回答这个问题。于是,我通过其他人得知了他的命运:他有时在一个拱形石屋里,有时在地狱中。在石屋里,只见他由于寒冷而身穿熊皮;当刚从世界来的人因他的名声而想要拜访他时,因墓室肮脏,他不让他们进来。他仍旧谈论唯信,就是他在世时比其他人更确定的教义。

最后的审判(续) #7

7.综上所述,可以证

7.综上所述,可以证实,最后的审判不可能发生在自然界,必发生在灵界。事实上,最后的审判已经在灵界发生,这从我早先《最后的审判》这本小书(45-72节)所记载的见证,以及接下来对新教徒的审判的见证(14–31节)可以看出来。细心的读者从以下事实也能看出来,即:如今,关于天堂、圣言和教会的新信息正在被揭示出来。谁能无中生有地编造出这一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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