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75.“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表示来自主的一切光照临到那些属于祂教会的人,或说他们从主那里拥有光照。“人子在中间的七个金灯台”表示教会,教会处于来自主的光照(可参看AR 43, 66节)。经上在此说祂“行走”,是因为“行走”表示生活(AR 167节),“在中间”表示在至内层,因而在全部中(AR 44, 38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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