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揭秘启示录 #636

636.启14:10

636.启14:10,11.“他要在圣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表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及其衍生的欲望,并由此而来的对自我聪明的骄傲,还有由此产生的地狱的折磨。“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494节);“硫磺”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欲望(452节);由于地狱的一切折磨皆由这三者造成,故经上说“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他们受痛苦的烟往上冒,世世无穷”。经上之所以说“在天使面前和羔羊面前”,是因为这些爱违背神性真理,违背主,也就是圣言;事实上,“天使”表示神性真理,因为他们是接受者(170节),“羔羊”表示主的神性人身,以及圣言(595节)。地狱的折磨就是上述的爱发出的,那些陷入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就陷入这些爱(421,502,59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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