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揭秘启示录 #366

366.“站在宝座和

366.“站在宝座和羔羊面前”表示听从主,并实行祂所吩咐的事。“站在神面前”表示听从并遵行祂所吩咐的事,就像侍立在国王面前的人。在圣言的其它地方,“侍立或站在神面前”所表相同;如路加福音:

天使对撒迦利亚说,我是站在神面前的加百列。(路加福音1:19)

耶利米书:

侍立在我面前的人必终日不断绝。(耶利米书35:19)

撒迦利亚书:

这些是站在全地之主面前的油之子。(撒迦利亚书4:14)

申命记:

祂将利未支派分别出来,侍立在耶和华面前。(申命记10:8)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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