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223.启3:22.“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 表示凡理解的人,都应当服从圣言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将属于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教导,如前所述(AR 8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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