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196.“我的新名”表示唯独对主的敬拜,与不存在于前教会中的新事物。“主的名”表示用来敬拜祂的一切(可参看AR 81节),故此处表示唯独对主的敬拜,与不存在于前教会中的新事物。在新教会,唯独主受到敬拜,这一点从启示录(21:9, 10)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该教会被称为“羔羊的妻”。这个教会有新事物,这一点从启示录(21:5)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因此,这就是要写在他们上面的“我的新名”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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