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揭秘启示录 #145

145.启2:25.

145.启2:25.“然而,你们已经有的,总要持守,直等到我来”表示他们应持守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关于仁和由此而来的信的少许事物,并照之生活,直等到新天堂和新教会形成,也就是主来。因为只有这些人才接受新耶路撒冷教义关于主与仁的教导,其他人并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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