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2

BE2.罗马公教关于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圣治 #127

127.我已通过引用

127.我已通过引用所有基督教会在领受圣餐前所宣读的训词(114节)说明,整个基督教界的基本宗教信仰教导我们:人必须检查自己,看见自己的罪,承认它们,在神面前忏悔,不再犯罪;这就是悔改,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救恩。这一点也能从以亚他拿修命名的信经看出来,该信经被整个基督教界接受;其中结尾说到:主将来必降临,审判活人死人;行善者必入永生,作恶者必入永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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