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2.罗马公教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特兰托会议信纲》)。
在教皇庇护四世于1564年11月13日颁发的诏令中有以下话语:“我拥护并接受至世特兰托会议决定并宣布的关于原罪和称义的一切内容。”
615.此处大致描述了该教会成员的性质;不是他实际上仍是什么,而是他能成为什么,因为下文(838, 977-979节)论述了这种人的形成;也就是说,他能通过信的知识或认知被赋予仁,从而出于仁行事,并从仁之良善知道何为真理。这就是为何仁之良善或“公义”先到来,仁之真理或“完全”紧随其后。如前所述(325, 351节),仁是对邻之爱和怜悯,是上古教会中较为低级的爱,而上古教会的爱是对主之爱。因此,爱现在下降,变得越发外在和肤浅,不得不称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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