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9.二、宗教改革之前天主教所持的信仰与宗教改革后更正教所持的信仰在关于上述四项——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因信称义——方面几乎相同,唯一的分别在于天主教将信与義或好行为联系在一起。
第5节 教会的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并被字义证实225.本章前面部分说明,字义上的圣言在其完全、神圣和能力中;由于主是圣言,“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如祂在启示录(1:17)中所说的,所以可推知,主完全存在于字义中,并从字义来教导和光照人。但这一点要按以下顺序来说明。(1)没有教义,圣言是无法理解的。(2)教义必须取自圣言的字义。(3)但只有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光照之人才能看到属于教义,或作为教义源头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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