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373.“尊贵、权能、力量”表示主的属天神性,或主的属天神性事物。前一节说,在圣言中,“尊贵、权能、力量”这三者当用于主时,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祂的神性良善。“尊贵”也是如此(可参看AR 249节);“力量”同样如此(参看AR 22节);“权能”又是如此,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要知道,在圣言的一切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有些词语与良善有关,有些词语与真理有关;但只有那些研究或专注于灵义的人才能区分这些词语。从灵义可以明显看出,哪些词语与良善或爱有关,哪些词语与真理或智慧有关;从许多经文中可以得知,当经上论述神性良善时,“尊贵、权能、力量”这些词就会出现。“权能”(power,或能力,权柄等)也与神性良善有关,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以及其它地方。在圣言的细节里面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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