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136.启2:21.“我曾给她悔改淫行的时间,她却不悔改”表示那些已经确认该教义的人不从中退出,尽管他们在圣言中看到反对它的话。“悔改淫行”在此表示停止歪曲圣言,或从中退出。他们看见反对他们教义的话,这一点从圣言中上千处经文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经上说,要避开邪恶、实行良善;还说行善的上天堂,作恶的下地狱,没有行为或作为的信心是死的,是属魔鬼的。但若要问,他们歪曲了圣言的哪个部分,或他们以哪种方式对圣言属灵地犯下了淫乱罪?答案是,他们歪曲了整部圣言,因为整部圣言只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教义;事实上,主说,一切律法和先知都系于关于这两种爱的诫命(马太福音22:40)。圣言里面也有信之教义,然而却没有这种信的教义,而是有爱之信的教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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