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8

BE18.简要分析: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揭秘启示录 #106

106.“必不受第二

106.“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第一次死是指肉体的死亡,第二次死是指灵魂的死亡,也就是诅咒(参看AR 853, 873节)。由于“你务要忠信至死”表示他们应当承认真理,直到通过这些真理,虚假被移走(AR 102节),所以可推知,“必不受第二次死的害”表示他们此后不会屈服于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因为他们由此免于诅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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