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539.自我反省之后,人还有两项义务:祈求和忏悔。祈求应是这样:主满有怜悯,会恩赐抵制所悔改罪恶的力量,也会提供行善的倾向和情感,因为离了主,人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忏悔应是这样:人要看到、认识并承认自己的罪恶,发现自己是个可怜的罪人。人既没必要在主面前罗列自己的罪,也没必要祈求它们被宽恕。没必要罗列罪,是因为他已省察并在自己身上看到这些罪,因此它们便呈现在主面前,因为它们呈现在人自己面前。主还引导此人自我反省,使罪恶暴露,激起难过的情绪,连同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的努力。
之所以不必向主祈求罪得赦免,原因有二:其一,罪无法被抹除,只能被移走;只要人随后停止罪恶,开启新生活,它们就会被移走。因为每种恶周围都粘附着如同一个“群团”那样的无数欲望;当人允许自己被改造与重生时,它们只能逐渐、而无法瞬间被移走。其二,主因是怜悯本身,故会赦免每个人的罪,甚至连一个罪也不归到人身上。因为主说:“他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罪被废除了;因为当彼得问,他该饶恕弟兄的罪过几次?到七次可以吗?主说:
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 (马太福音18:21-22)
那么,主还有什么不能做的呢?然而,对于饱受良心折磨的人来说,为了减轻负担、获得赦免而在教会牧师面前列举自己的罪过,这没什么坏处;因为他会由此形成省察自己,并反思每日邪恶的习惯。不过,这种忏悔是属世的,而上面所描述的忏悔是属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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