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168.当我们说到父、子、圣灵是一个神的三要素,如同人里面的灵魂、身体与活动时,在人类心智看来,这三要素似乎就是三位格,但这是不可能的。不过,若我们理解为,构成灵魂的父之神性,构成身体的子之神性,和圣灵的神性,或发出并构成活动的神性是这一个神的三要素,那么这个说法就可以理解了。因为父神是祂自己的神性,出于父的子是祂自己的,出于这二者的圣灵也是祂自己的。由于这三者同属一个本质和一个心智,故它们构成一个神。然而,若这三神性被认为是三位格,每一位都有归给祂的自己的属性,分配归给父,调解归给子,活动归给圣灵,那么,神性本质就被分割了。然而,神性是一,是不可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这三者无一是全神,而是每一个都是具有三分之一权柄的神,凡理智正常的人都无法接受这种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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