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229.⑶亵渎圣物的种类有很多,但这种是最糟糕的。从最一般意义上讲,亵渎是指各种不敬;因此,亵渎者是指所有从心里否认神,圣言的神圣和由此而来的本质上为神圣事物的教会属灵事物,还不虔诚地谈论它们的不敬之人。我们在此论述的不是这类亵渎者,而是那些宣称信神,明确肯定圣言的神圣并承认教会的属灵事物之人;然而,他们当中大多数人只是口头上这样说。这些人之所以犯亵渎罪,是因为来自圣言的某种神圣之物在他们里面并在他们当中,他们亵渎的,正是在他们里面,并构成他们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一部分的这某种神圣之物。但否认神性和神性事物的不敬之人里面没有能被亵渎的神圣之物。他们的确是亵渎者,但本身不是亵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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