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8

BE18.简要分析:

BE18.简要分析:宗教改革后,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的教会包括那些称自己为福音派、改革宗的教会,或自称抗罗宗或更正教的众教会,若照宗派领袖来命名,有路德宗和加尔文宗,在英格兰的教会走中间路线。(在此,我们不讨论希腊教会,他们很久以前已从罗马天主教分离出来。)抗罗宗或更正教众教会在各事上彼此有别,特别是关于圣餐、洗礼、拣选、基督位格方面的分歧,这是众所周知之事。然而在神性上的三位一体、原罪、基督之功的归算、唯信称义上却全体一致,这些事却并非众所周知。原因在于没什么人研究诸教会之间在教义上差异,从中找出它们的一致性。只有神职人员研究他们所在教会的教义,而平信徒极少深入钻研它们并由此研究它们的差异。然而,人们只要翻阅他们的著作,或留意他们的讲道,更正教众教会在上述四项的一致性——无论是总体原则,还是绝大多数的具体细节——自会显明。不过,这只是基于后续内容预先提出并提前注意的信息。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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