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6.新教会教义概述。接下来对《启示录》第21-22章“新耶路撒冷”所象征的新教会的教义进行简要概述。新教会的教义不仅是信仰的教义,还是生活的教义,在著作中被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主上帝拯救者,神性的三一集于他。2.圣经,属世和属灵两层意义,由圣经产生的神圣。3.对上帝的爱,对邻舍的爱,二者的一致。4.信,信与两种爱的连接。5.由十诫而来生活的教导。6.改造与更新。7.自由意志,人与主的配合。8.受洗。9.圣餐。10.天与地狱。11.人与天或人与地狱的连接,人照此连接于死后的生命状态。12.永生。
第二部分:1.世代的终结,或当前教会的结束。2.主的降临。3.最后的审判。4.新教会或新耶路撒冷。
第三部分指明当今教会与新教会在教义上的分歧。我们在此说明其中某些分歧,因为牧师和平信徒认为当今教会处于福音及其真理的真光照耀下,不可能被反驳、推翻和攻击,哪怕从天降下的天使也不能。当今教会也看不见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它的知性能力已退离信仰,却已经借助知性能力以下的某种眼光来确证它的各样教条,因为伪谬在这样的眼光中甚至能被确证,看似真理;在那里被确证的伪谬获得一种虚幻的光照,真理之光在这虚幻之光下如同幽暗。正因如此,我们在此需要加以讨论,将分歧提出来,用简洁的话语来说明这些分歧,以至于知性能力尚未被迷信或盲信完全关闭者首先能在曙光下朦胧看出这些分歧,然后能在晨光之中看清,最终通过著作本身,犹如在正午亮光下明白一切。这些分歧如下所示。
第八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邻舍
321.在最接近字面的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陷害邻舍”,或作假证,是指在法官面前,或在法庭之外的其他人面前,作假证或扮演假证人的角色,陷害一个被无端指控犯有某种罪行的人,并以神的名义,或其它任何神圣的东西,或以个人的影响力和个人名声的力量来支持这种指控。从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在公民生活中以邪恶为目的的各种谎言和虚伪行为,也禁止诋毁和诽谤邻舍,损害他的荣誉、名字和名声,因为人的整个性格或品质都取决于它们。从最广泛的属世意义上说,这条诫命禁止对任何人的阴谋或背叛、欺骗或狡诈的手段,以及有预谋的邪恶,它们源于各种原因或源头,如敌意、仇恨、报复、嫉妒、竞争,等等。因为这些邪恶里面隐藏着作假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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