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6.新教会教义概述。接下来对《启示录》第21-22章“新耶路撒冷”所象征的新教会的教义进行简要概述。新教会的教义不仅是信仰的教义,还是生活的教义,在著作中被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主上帝拯救者,神性的三一集于他。2.圣经,属世和属灵两层意义,由圣经产生的神圣。3.对上帝的爱,对邻舍的爱,二者的一致。4.信,信与两种爱的连接。5.由十诫而来生活的教导。6.改造与更新。7.自由意志,人与主的配合。8.受洗。9.圣餐。10.天与地狱。11.人与天或人与地狱的连接,人照此连接于死后的生命状态。12.永生。
第二部分:1.世代的终结,或当前教会的结束。2.主的降临。3.最后的审判。4.新教会或新耶路撒冷。
第三部分指明当今教会与新教会在教义上的分歧。我们在此说明其中某些分歧,因为牧师和平信徒认为当今教会处于福音及其真理的真光照耀下,不可能被反驳、推翻和攻击,哪怕从天降下的天使也不能。当今教会也看不见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它的知性能力已退离信仰,却已经借助知性能力以下的某种眼光来确证它的各样教条,因为伪谬在这样的眼光中甚至能被确证,看似真理;在那里被确证的伪谬获得一种虚幻的光照,真理之光在这虚幻之光下如同幽暗。正因如此,我们在此需要加以讨论,将分歧提出来,用简洁的话语来说明这些分歧,以至于知性能力尚未被迷信或盲信完全关闭者首先能在曙光下朦胧看出这些分歧,然后能在晨光之中看清,最终通过著作本身,犹如在正午亮光下明白一切。这些分歧如下所示。
78.⑶凡一个人出于自由照他的思维所行的,都会成为他永久的一部分。这是因为人的自我和自由构成一体。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生命;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再者,人的自我属于他的爱,因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他的爱;凡一个人出于其生命之爱所行的,都是出于自由而行的。人出于其自由照其思维行动,因为凡属于人的生命或爱的,都会变成思维的对象,并被他的思维所确认;当它被确认时,这个人就会出于自由照着他的思维去做它。
这是因为凡一个人所行的,都是出于意愿通过理解力而行的。自由属于意愿,思维属于理解力。此外,人能出于自由、违背理性行动,也能照着理性、不出于自由行动。不过,如此所行的一切,都不会归给这个人。这些行为只是他的口唇和身体的产物,而非他的灵和心的产物。不过,他的灵和心的产物,当也成为口唇和身体的产物时,就会归给他。这一事实可通过许多例子来说明,但此处不宜论述它。
归给人意味着进入他的生命,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成为他自己的。然而,在下文我们会看到,没有任何东西是人自己的,它只是在他看来似乎是。在此只需说明,人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所行的一切良善都会归给他,当作是他的,因为在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的过程中,这良善在他看来,似乎是他的。然而,良善并不属于人,而是属于人里面的主(可参看76节)。我们将在适当地方看到邪恶如何归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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