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6.新教会教义概述。接下来对《启示录》第21-22章“新耶路撒冷”所象征的新教会的教义进行简要概述。新教会的教义不仅是信仰的教义,还是生活的教义,在著作中被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主上帝拯救者,神性的三一集于他。2.圣经,属世和属灵两层意义,由圣经产生的神圣。3.对上帝的爱,对邻舍的爱,二者的一致。4.信,信与两种爱的连接。5.由十诫而来生活的教导。6.改造与更新。7.自由意志,人与主的配合。8.受洗。9.圣餐。10.天与地狱。11.人与天或人与地狱的连接,人照此连接于死后的生命状态。12.永生。
第二部分:1.世代的终结,或当前教会的结束。2.主的降临。3.最后的审判。4.新教会或新耶路撒冷。
第三部分指明当今教会与新教会在教义上的分歧。我们在此说明其中某些分歧,因为牧师和平信徒认为当今教会处于福音及其真理的真光照耀下,不可能被反驳、推翻和攻击,哪怕从天降下的天使也不能。当今教会也看不见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它的知性能力已退离信仰,却已经借助知性能力以下的某种眼光来确证它的各样教条,因为伪谬在这样的眼光中甚至能被确证,看似真理;在那里被确证的伪谬获得一种虚幻的光照,真理之光在这虚幻之光下如同幽暗。正因如此,我们在此需要加以讨论,将分歧提出来,用简洁的话语来说明这些分歧,以至于知性能力尚未被迷信或盲信完全关闭者首先能在曙光下朦胧看出这些分歧,然后能在晨光之中看清,最终通过著作本身,犹如在正午亮光下明白一切。这些分歧如下所示。
249.①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一切不敬虔的行为和对此的夸耀都是许可,其原因就是圣治的律法。人人都能自由地,甚至完全自由地去随心所欲地思想,无论反对神还是赞成神;人若思想反对神,在这个世上几乎不受惩罚,因为他在世上始终处于被改造的状态;但他在灵界会受到惩罚。这种情形在他死后发生,因为那时,他再也无法被改造了。
圣治的律法是许可的原因,这一点从前面所阐述的圣治律法清楚看出来,只要我们回想并细查它们;这些律法是: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参看71-99节);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有时还要强迫自己(参看129-153节);人自己的谨慎什么都不是;它只是看似某种东西,并且当有这种表象,但圣治因延伸到最小细节而是普遍的(191-213节);圣治关注的是永恒事物,而不是短暂事物,除非它们与永恒事物一致(214-220节);人不允许从内在进入信之真理和仁之良善,除非他能被保持在它们里面,直到生命结束(221-233节)。
许可的原因是圣治的律法,这一点也可从接下来所阐述的原则清楚看出来,如:邪恶被许可是为了救赎的目的(275-284节);圣治不断与恶人和善人同在(285-307节);最后,主不可能违背祂的圣治律法,因为违背它们,就是违背祂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因而违背祂自己(331-340节)。如果把这些律法综合起来考虑,它们会清楚说明主允许不敬虔的行为,并且只要它们发生在思维中,就不进行惩罚,甚至当它们在意图,因而在意愿中,但没有行出来时,也很少进行惩罚的原因。然而,每种邪恶都自带惩罚;对它的惩罚就好像刻在它上面一样,恶人死后就会遭受这种惩罚。
刚才所阐述的内容有助于解释237节提出的以下观点,即: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会进一步确认反对圣治。一切圣治律法都是必需的;由于它们是许可这些事的原因,所以显而易见,如果人要作为一个人活着,被改造并得救,主只能通过方法保守他远离这些不敬虔的行为。对那些承认各种杀人,通奸,偷盗和假见证为罪的人来说,这些方法是圣言,尤其是十诫;但对那些不承认这些行为是罪的人来说,方法就是文明的法律,对惩罚的惧怕,以及道德的法律,对丧失名声,由此丧失地位和财富的惧怕。主用这些方法引导恶人,但只能引导他不去做这些事,不能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主用前一种方法不仅引导善人不去做这些事,还引导他不去思想并意愿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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