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6

BE16.新教会教义

BE16.新教会教义概述。接下来对《启示录》第21-22章“新耶路撒冷”所象征的新教会的教义进行简要概述。新教会的教义不仅是信仰的教义,还是生活的教义,在著作中被分为三部分。

第一部分:1.主上帝拯救者,神性的三一集于他。2.圣经,属世和属灵两层意义,由圣经产生的神圣。3.对上帝的爱,对邻舍的爱,二者的一致。4.信,信与两种爱的连接。5.由十诫而来生活的教导。6.改造与更新。7.自由意志,人与主的配合。8.受洗。9.圣餐。10.天与地狱。11.人与天或人与地狱的连接,人照此连接于死后的生命状态。12.永生。

第二部分:1.世代的终结,或当前教会的结束。2.主的降临。3.最后的审判。4.新教会或新耶路撒冷。

第三部分指明当今教会与新教会在教义上的分歧。我们在此说明其中某些分歧,因为牧师和平信徒认为当今教会处于福音及其真理的真光照耀下,不可能被反驳、推翻和攻击,哪怕从天降下的天使也不能。当今教会也看不见除此以外的任何东西,因为它的知性能力已退离信仰,却已经借助知性能力以下的某种眼光来确证它的各样教条,因为伪谬在这样的眼光中甚至能被确证,看似真理;在那里被确证的伪谬获得一种虚幻的光照,真理之光在这虚幻之光下如同幽暗。正因如此,我们在此需要加以讨论,将分歧提出来,用简洁的话语来说明这些分歧,以至于知性能力尚未被迷信或盲信完全关闭者首先能在曙光下朦胧看出这些分歧,然后能在晨光之中看清,最终通过著作本身,犹如在正午亮光下明白一切。这些分歧如下所示。

圣治 #129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

第7章 这是圣治的一条律法,人不可被外在手段或力量强迫去思考和意愿,因而去相信和热爱宗教的事,但要引导自己并有时强迫自己如此行

129.圣治的这条律法从前两条律法可推知,即:人要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71-99节);人要凭自己,然而靠着主如此行,因而貌似凭自己如此行(100-128节)。由于被强迫是不出于自由照着理性行动,是不出于自己,而是出于不自由,出于别人,所以圣治的这条律法在顺序上排在前两条之后。此外,人人都承认,强迫任何人去思考他所不愿思考的,去意愿他的思维禁止他所意愿的,因而去相信他所不相信的,完全相信他所不愿相信的,或去爱他所不爱的,完全去爱他所不愿去爱的,是不可能的。因为一个人的灵或心智在思考、意愿、相信和爱上拥有完全的自由。它拥有这种自由,是由于来自灵界、没有强迫的流注(因为人的灵或心智就在灵界),而不是由于来自自然界的流注,后一种流注只有在与属灵流注一致行动时才被接受。

一个人可能会被强迫说,他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宗教的事;但他不会思想、意愿、相信并热爱它们,除非它们成为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性的事,或这不是他真正思想、意愿、相信和热爱的事。一个人也有可能被强迫去说赞成宗教的话,并照着宗教去行动;但他不能被强迫出于对宗教的信仰在思维上赞成它,或出于对宗教的热爱在意愿上赞成它。此外,在捍卫公义和公平的国度,每个人都被强迫不去说反对宗教的话,不去做反对宗教的事;然而,没有人能被强迫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它。这是因为每个人都有自由去与地狱一致思考,并意愿赞成它,同样有自由在思维和意愿上赞成天堂。然而,理性会告诉我们地狱是何性质,天堂是何性质,等待这一个的命运是什么,等待那一个的命运又是什么。正是基于理性,意愿才拥有选择和决定的能力。

由此可见,外在无法强迫内在。然而,强迫的事有时也会发生,我需要按下列顺序说明,这种事是有害的:

⑴没有人能因神迹奇事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⑵没有人能因异象或与死者交谈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⑶没有人能因威胁或惩罚被改造,因为它们强迫人。

⑷没有人能在缺乏理性和自由的状态下被改造。

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

⑹外在人必须通过内在人被改造,反过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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