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4

BE14.《协和信条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揭秘启示录 #599

599.“甚至在人面

599.“甚至在人面前,叫火从天降在地上”表证明他们的虚假是天上的真理,凡接受它们的人都得救,不接受者则灭亡。这些话之所以表示这些事,是因为最大的奇事就是从天降火;当论及对真理的见证时,古人当中这句确认的俗语便由此而来,即:他们能叫火从天而降,为它作见证。这句俗语表示他们能见证到这种程度。真理也通过天上的火被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亚伦所献的燔祭被天上来的火烧尽。(利未记9:24)
以利亚所献的燔祭也一样。(列王纪上18:38)
“天上的火”在反面意义上则是见证他们陷入邪恶,由此陷入虚假,并要灭亡的征兆;不过,这火是吞灭或烧灭之火;如:
从天而降、烧死亚伦两个儿子的火。(利未记10:1-6)
烧灭二百五十人的火。(民数记26:10)
直烧到营地边界的火。(民数记11:1-4)
两次烧灭王所差遣的五十人之火。(列王纪下1:10,12)
从天降在所多玛的火与硫磺。(创世记19:24,25)
从天而降、烧灭那些围住圣徒的营和蒙爱的城之人的火。(启示录20:9)
门徒恼怒那些不知悔改的人,对耶稣说,主啊,你要不要我们吩咐火从天上降下来烧灭他们?(路加福音9:54)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说明“天上的火”表示一个见证,甚至证实,证明真理是真理的,在反面意义上则证明虚假是真理,如此处。“火”还表示属天之爱,因而表示对真理的热情,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因而表示对虚假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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