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4

BE14.《协和信条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揭秘启示录 #110

110.“你住在哪里

110.“你住在哪里,就是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他们在幽暗中的生活。从前面(AR 97节)可以看出,“撒但”是指由那些处于虚假的人组成的地狱;处于虚假就是处于属灵的幽暗。“属灵的幽暗”、“死荫”和“黑暗”无非是指地狱里那些处于邪恶之虚假的人的状态;因此,在圣言中,它们描述了虚假。由此明显可知,“撒但的宝座”表示纯粹的幽暗。但此处“幽暗”的意思不是说他们处于纯粹的虚假,而是说他们没有处于教义真理,因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在光中,因此不处于真理就是不在光中,因而是在幽暗中。真理在天堂之光中,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26-140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3, 104—113节)。

圣言在许多地方都论述了那些在“黑暗”、“死荫”和“幽暗”中的人,主会打开他们的眼睛;他们是指那些处于善行,但未处于任何真理的外邦人,因为他们不知道主,也没有圣言。他们与基督教界中那些只处于作为,没有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极为相似;因此,后者只能被称为外邦人。他们的确知道主,却不靠近祂;他们也有圣言,却不寻找其中的真理。“我知道你住在哪里”表示知道他们的品质,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照其情感的品质而居住。由此明显可知,“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表示他们在幽暗中的良善生活。

撒但灵通过那些在灵界只处于作为的人也有能力,但没有他们,这些撒但灵没有任何能力。因为只要撒但灵中有一个说:我是你的邻舍,因此我必须获得优待,撒但灵就会与他们连在一起;一听到这话,他们就靠近并给予帮助,也不问问他是谁,是什么样的人,因为他们没有真理,而唯有通过真理,才能知道彼此的区别。“你住在有撒但宝座之处”也表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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