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L65.在启示录,经上说:(我看见)一个新天新地;然后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这些话无非表示在如今主要重新建立的教会中,教义将是全新的。该教义并不存在于前教会中,原因在于,前教会若真的有这教义,也不会接受,因为那时最后的审判尚未实施;在最后审判之前,地狱的势力胜过了天堂的势力。因此,在此之前,该教义若真的被赐下,甚至由主亲口赐下,也不会存留在任何人身上;如今也是如此,除了那些唯独靠近主,承认祂为天地之神的人以外(参看61节)。事实上,这个教义已经在圣言中被赐下了;但由于教会在重建后不久,就沦为巴比伦,后来在其他人那里沦为非利士,所以这个教义无法从圣言中看到;因为教会只根据它自己的宗教形式的原则和属于该宗教的教义来看待圣言。
包含在本书中的新真理总体上如下:
包含在本书中的全新教义,总体而言,列举如下:
⑴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这神就是主。
⑵整部圣经唯独论述主。
⑶祂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荣耀祂的人身;祂通过允许加在祂自己身上的试探实现这两件事,并通过最后的试探,就是十字架受难完全实现它们。祂通过这种方式成为救赎主和救主;功德和公义由此唯独属于祂。
⑷祂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意思是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
⑸祂并未通过十字架受难除去罪,只是作为一个先知担当了它们;也就是说,祂受难是为了以祂自己来代表粗暴对待圣言方面的教会。
⑹归算祂的功德毫无意义,什么都不是,除非将它理解为悔改之后的罪得赦免。
这些就是包含在这本小册中的真理。接下来的几本书将论述圣经,生活的教义,信之教义,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我们将看到更多新的真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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