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L35.⑹主逐步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里面的神性的一个人身。这就是神性人身和神的儿子。人们知道,主有一个神性和一个人性或人身:一个来自父耶和华的神性,一个来自童女马利亚的人性或人身。因此,祂既是神,又是人,因而拥有一个神性本质和一个人性或人身性质;一个来自父的神性本质,一个来自母亲的人性或人身性质。因此,在神性方面,祂与父平等;在人身方面,祂逊于父。人们还知道,祂没有将来自母亲的这人身性质转化为神性本质,也没有与它混合,因为这是被称为《亚他拿修信经》的信之教义的教导。事实上,人身性质无法转化为神性本质,也不能与它混合。
然而,我们的教义也符合该信经,即:神性取了人身,也就是与它合一,正如灵魂与它的身体合一,以致它们不是两个位格,乃是一个位格。由此可知,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其他任何人的人身,因而是物质的),披上来自父的一个人身(这人身本身就像祂的神性,因而是本质的),以致这人身也变成了神性。这就是为何在先知书的圣言,甚至就人身而言,主也被称为耶和华和神;在福音书的圣言中,祂被称为主,神,弥赛亚或基督,神的儿子,我们必须信祂,并因祂得救。
由于主出生从母亲那里获得一个人身,然后逐步脱去它,所以可推知,祂在世时拥有两种状态,一个被称为谦卑或倒空的状态;一个被称为荣耀的状态,或与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的状态。当处于取自母亲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谦卑的状态;当处于来自神性的人身时,祂照着处于该人身的程度而处于荣耀的状态。在谦卑的状态下,祂向父祷告,如同向不同于祂自己的另一位祷告;但在荣耀的状态下,祂与父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在后一种状态下,祂说,父在祂里面、祂在父里面,父与祂为一。但在谦卑的状态下,祂经历试探,遭受十字架的苦难,求父不要离弃祂。因为神性不可能受试探,更不用说遭受十字架的苦难了。从这些考虑明显可知,通过试探和试探中的不断胜利,以及十字架受难,也就是最后试探,主彻底征服了地狱,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如前所示。
主脱去取自母亲的人身,披上来自祂自己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的人身,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每当与母亲直接说话时,祂都不称她为“母亲”,而是称为“妇人”。我们在福音书中只有三次读到,当祂实际与母亲说话,或提到她时,有两次称她为妇人,一次没有承认祂是祂的母亲。我们在约翰福音中读到,祂两次称她为“妇人”:
耶稣的母亲对祂说,他们没有酒了。耶稣对她说,妇人,我与你有什么相干?我的时刻还没有到。(约翰福音2:3, 4)
又:
耶稣从十字架上见祂的母亲和祂所爱的那门徒站在旁边,就对祂母亲说,妇人,看哪,你的儿子;然后对那门徒说,看哪,你的母亲!(约翰福音19:26, 27)
有一次祂不认她,路加福音:
有人告诉耶稣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想要见你。耶稣却回答他们说,听了神的圣言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路加福音8:20, 21; 马太福音12:46-49; 马可福音3:31-35)
在其它地方,马利亚被称为祂的母亲,但并非出自祂自己的口。
以下事实也证实了这个推断:主不承认祂是子孙。因为我们在福音书中读到:
耶稣问法利赛人说,论到基督,你们以为怎样?祂是谁的子孙呢?他们对祂说,是大卫的子孙。耶稣对他们说,这样,大卫怎么在灵里还称祂为主,说,主对我主说,你坐在我的右手边,等我把你仇敌,放在你的脚凳下。大卫既称祂为主,祂怎么又是大卫的子孙呢?没有一个人能回答祂一言。(马太福音22:41-46; 马可福音12:35-37; 路加福音20:41-44; 诗篇110:1)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就祂得了荣耀的人身而言,主既不是马利亚的儿子,也不是大卫的子孙。
祂向彼得、雅各和约翰显示了祂得了荣耀的人身的性质,那时:
祂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如光。那时,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8; 马可福音9:2-8; 路加福音9:28-36)
约翰也看见主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6)。
主的人身得了荣耀,这一点从福音书中论到祂荣耀的话明显可知,约翰福音:
人子得荣耀的时刻到了。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23, 28)
由于主逐步得荣耀,故经文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在同一福音书:
犹大既出去,耶稣就说,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神若在祂身上得荣耀,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并且要快快地荣耀祂。(约翰福音13:31, 32)
又:
耶稣说,父啊,时刻到了,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7:1, 5)
路加福音:
基督这样受害,又进入祂的荣耀,岂不是应当的吗?(路加福音24:26)
这些话是指祂的人身说的。
主之所以说“神在祂身上得荣耀”、“神要在自己身上荣耀祂”,还说“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是因为合一是相互的,就是神性与人身并人身与神性的合一。因此,祂还说:
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 11)
又说:
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10)
因此,合一是完全的。一切结合都是这样:它若不是相互的,就不是完全的。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结合也必是这样,正如祂在约翰福音中所教导的: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另一处: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由于主的人身得到荣耀,也就是变成神性,所以死后第三天,祂带着整个身体复活了。这种事不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因为世人仅在他的灵方面复活,在身体方面不会复活。为叫人知道,并且不叫任何人质疑,主带着祂的整个身体都复活了,祂不仅通过在坟墓里的天使说明这一点,还在门徒面前以祂的人身显示祂自己,那时他们以为他们看见的是一个灵,路加福音:
你们看我的手,我的脚,是我自己。摸我看看!灵无肉无骨,你们看,我是有的。说了这话,就把手和脚给他们看。(路加福音24:39, 40; 约翰福音20:20)
约翰福音:
祂对多马说,伸过你的指头来,看我的手,伸出你的手来,探入我的肋旁,不要没有信心,务要相信;然后多马说,我的主,我的神。(约翰福音20:27, 28)
主为了进一步证明祂不是一个灵,乃是一位人,就对门徒说:
你们这里有什么吃的没有,他们便给祂一片烧鱼和一块蜜房;祂接过来,在他们面前吃了。(路加福音24:41-43)
由于祂的身体不再是物质的,而是神性物质的,所以当门关上时,祂进来到祂门徒面前(约翰福音20:19, 26);祂被看到后,又不见了(路加福音24:31)。主现在因具有这种性质(也就是神性),故被接上天,坐在神的右手边;因为经上在路加福音中说:
耶稣正给门徒祝福的时候,祂就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路加福音24:51)
马可福音:
祂和他们说完了话,后来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马可福音16:19)
“坐在神的右手边”表示神性全能。
由于主升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以此表示神性全能,以及神性与人身合而为一,故可推知,祂的人身物质或本质正如祂的神性物质或本质。不这样认为,就等于认为祂的神性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手边,同时祂人身却没有。然而,这是违背圣经的,也违背基督教的教义;该教义认为,基督里的神与人如同灵魂与身体,将两者分离违背正常理性。父与子,或神性与人身的这种合一,也是下列经文的意思,约翰福音:
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
又:
我往差我来的那里去。(约翰福音7:33; 16:5, 16; 17:11, 13; 20:17)
又:
倘或你们看见人子升到祂先前所在之处。(约翰福音6:62)
又:
除了那从天上降下来的那一位,没有人升过天。(约翰福音3:13)
凡得救的,都升上天,但不是靠自己,乃是靠着主。唯独主靠自己升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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