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135.第二个记事:
一天早晨,我一觉醒来,灵界的太阳以它的辉煌或荣光向我显现;在它下面,我看到天堂离它,就像我们的大地离太阳一样远。接着,只听见从天堂传来无法言喻的话语,这些话语连起来形成一句话,即:“只有一位神,祂是人;祂的居所就在那太阳里面。”这句话通过中间天堂降到最低层天堂,又从最低层天堂降到我所在的灵人界;我发觉,天使们的一神观在按层级下降的过程中,变成了三神观。当我发现这一点时,就上前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或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说:“多么可怕的观念啊!你们是从哪里得来的?”他们回答说:“我们从我们对三位一体神的概念中想到了三位;但这种观念不会落入我们的话语,或说我们从来没有表达过这种观念。当我们说话时,我们总是直截了当地说,神是一,或只有一位神。如果我们脑海里有不同的观念,就随它去吧,只要在我们说话时,它不冒出来,不分裂神的一体性的观念就行了。尽管如此,它仍时不时地冒出来,因为它就在里面;如果在这种时候,我们真的公开说出来了,我们就会宣称有三位神。但我们会对此加以防范,以免我们被那些听见我们的人嘲笑。”
然后,他们的确公开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说:“不是有三位神吗?因为有三个神性位格,其中每一个都是神。当我们教会的领袖从他的神圣信条的仓库中将创造归于一个位格,将救赎归于另一个位格,将成圣归于第三个位格时,尤其当他将某些属性归于他们,给每一个位格祂自己的属性,并断言每种属性都不可被其他位格共享,这些属性不仅包括创造、救赎和成圣,还包括归算、调解和运作时,我们不能不这样想。那么,岂不是有一位创造了我们,还进行归算,又有一位救赎了我们,还进行调解,有第三位实施了这种调解的归算,还使我们成圣吗?谁不知道神的儿子被父神差到世上来救赎人类,从而成为赎罪者、中保、挽回祭和代求者呢?既然祂自永恒就与神的儿子为一,那么父和子不是两个彼此不同的位格吗?既然这两个人都在天堂,一个坐在另一个的右手边,那么不得有第三个位格在世上执行天堂里的法令吗?”
听到这些话,我沉默了,心想,哦,多么愚蠢啊!他们对圣言中的调解或中保是什么意思根本没有任何概念。很快,在主的吩咐下,三位天使从天而降,和我建立联系,好叫我可以出于内在的感知与那些持有三神观,想到三位神的人交谈,尤其谈一谈调解或中保、代求、挽回和赎罪,他们将这些功能归于第二个位格,即圣子,但不是在祂成为人之后。由于祂在创造后的许多世纪才成为人,在此期间,这四种拯救的方式并不存在,所以父神没有得到挽回,人类也没有被赎罪,并且没有人从天上被派来担任代求者和中保,或被派来代求和调解。
然后,我出于临到我的灵感和他们说话,说:“你们尽可能地近前来,听听在圣言中,调解、代求、赎罪和挽回是什么意思。这些是论及或表达在其人身中的一位神的恩典的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父神决不能被靠近,祂也不能靠近任何人,因为祂是无限的,在祂自己的存在,即耶和华中;祂若真的出于其存在而靠近人,就会烧毁他,就像大火烧毁木头,使它成为灰烬一样。这一点从摩西想见神时,祂对摩西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没有人能见祂而存活。(出埃及记33:20)
并且主说:
从来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除了在父怀里的儿子。(约翰福音1:18; 马太福音11:27)
又:
从来没有人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诚然,我们读到,摩西面对面地看到了耶和华,还口对口地与祂交谈(出埃及记33:11; 申命记34:10);但这是通过一位天使来进行的,亚伯拉罕和基甸也是如此。由于父神本身具有这种性质,所以祂乐意取得一个人身,以此允许人们接近祂,从而听见他们,并与他们交谈。正是这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并进行调解、代求、挽回和赎罪。因此,我将解释论及父神人身的这四个术语或四种活动的含义。
“调解是指这人身是媒介,通过这个媒介,人能接近父神,父神也能接近人,从而教导并引领人,使他得救。因此,人子是指父神的人身,被称为救主,在世上被称为耶稣,即救恩。代求是指持续不断的调解,因为爱本身,即怜悯、慈爱和恩典的源头,持续不断地代求,也就是说,为那些遵守祂的诫命,因而祂所爱的人调解。赎罪是指对罪的移除,就是人若真的靠近没有披上人身的耶和华,就会冲进的罪。挽回是指慈爱和恩典的运作,以防止人通过罪把自己带入定罪,它也是指保护,以防止他亵渎圣物。这就是会幕中约柜上面的施恩座的含义。
“众所周知,在圣言中,神照着表象说话,如经上说,祂发怒、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诅咒或定罪,甚至行恶;而事实上,祂从不向任何人发怒,从不报仇、试探、惩罚、把人扔进地狱,也从不诅咒或定罪。这一切离神,就像地狱离天堂一样遥远,确切地说,无限遥远。因此,它们是表达表象的言语形式,或是表象的表达。赎罪、挽回、代求和调解也是表达另一种意义上的表象的言语形式,因为这些是表达靠近神,并接受从神那里经由祂的人身而来的恩典的言语形式。但人们不理解这些术语,所以把神一分为三,并将教会的整个教义都建立在这三者之上,从而歪曲了圣言。主在但以理书(11:31; 12:11)和马太福音(24:15)中所预言的那‘荒凉可憎的’由此而来。”听到这些话,这群灵人从我周围退去了,我注意到,那些真正持有三神观,或实际上想到三位神的人看向地狱;而那些想到一位神,神性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并且这三位一体就在主神救主里面的人则仰望天堂;这些人看到了天堂的太阳,而在其人身中的耶和华就住在这太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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