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324.由此可见,圣治仅仅是上天堂的预定,不可能被改变为其它任何东西,所以我需要在此按刚才所提出的顺序说明,创世的目的是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
①每个人被造都是为了活到永远。在《圣爱与圣智》一书的第三和第五部分,我已说明,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被称为属世层、属灵层和属天层,这三个层级其实在每个人里面;而动物里面只有一个生命层级,该生命层级就像人里面被称为属世层的最低层级。由此可知,人通过其生命上升到主那里而在动物之上,以至于进入这种状态:他能理解来自神性智慧的事物,意愿来自神性之爱的事物,以这种方式接受神性。人若能接受神性,以至于在自己里面看见并感觉到它,必能与主结合,并因这结合而活到永远。
如果主不创造祂能与之分享祂神性的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那么祂与宇宙的整个创造有什么关系呢?否则,祂只会造某种东西,使它存在或不存在,或叫它出现或不出现,这样做只是为了祂能从远处单纯观察排列组合和不断的变化,就像舞台上所发生的事那样。如果所有这些变化不服务于将更亲密地接受神性,看见并感受到它的对象,那么神性在它们里面的目的是什么呢?既然神性享有无尽的荣耀,那么祂会把这荣耀只留给自己,或祂能这样做吗?因为爱渴望将自己的东西分享给其他人,甚至将它所能拥有的一切给予其他人。那么无限的神性之爱会怎样呢?它能给予又收回吗?这岂不是给予某种注定消亡的东西?这种东西本质上是虚无,因为当它消亡时,就会化为乌有。它里面没有真实的“存在”。但神性之爱给予的是真正的存在之物,或不会停止存在之物。这就是永恒之物。
为叫每个人都能活到永远,他里面终将死亡的东西会被拿走。这终将死亡的东西就是他的肉体,肉体通过死亡被拿走。于是,人里面的不朽之物,也就是他的心智,就被揭开;这时,他就变成人形式的一个灵;他的心智就是那灵。古代的圣贤和智者都知道,人的心智不可能死亡;因为他们说,灵或心智既然能变得智慧,怎会死亡呢?如今几乎没有人知道古人对这个问题的深层概念;但它却是从天堂降至他们大体感觉的一个概念,也就是说,他们大体感觉到神是智慧本身,人是这智慧的分享者,神是不朽或永恒的。
我因蒙允许与天使交谈,所以也能根据经历说一说。我曾与那些生活在许多世纪以前的人交谈过,其中有的生活在大洪水之前,有的生活在大洪水之后,有的生活在主的时代,有一个是主的使徒,许多生活在后来的时代。他们看上去都正当盛年,他们说,他们对死亡一无所知,只知道它是诅咒。当过着良善生活的人进入天堂时,他们都会进入他们在世上刚成年时的年龄,并永远保持,即便他们在世时已经年老衰弱。女人也是,即便老态龙钟,满面皱纹,同样会回到美丽的花样年华。
人死后会活到永远,这一点从圣言清楚看出来;在圣言中,天上的生命被称为“永生”(如马太福音19:29; 25:46; 马可福音10:17; 路加福音10:25; 18:30; 约翰福音3:15-16, 36; 5:24-25, 39; 6:27, 40, 68; 12:50);也简单地被称为“生命”(马太福音18:8-9; 约翰福音5:40; 20:31);主也对门徒说:
因为我活着,你们也要活着。(约翰福音14:19)
论到复活,祂说:
神不是死人的神,而是活人的神;他们不能再死。(路加福音20:36, 38)
②每个人被造都是为了在幸福的状态下活到永远。这是必然的结果,因为想让人活到永远的那一位也想让人活在幸福的状态中。否则,永生算什么呢?爱总是渴望别人好。父母的爱渴望子女好,新郎和丈夫的爱渴望新娘和妻子好,朋友的爱渴望朋友好;那么,神性之爱为何不会这样呢?除了快乐还有什么是好呢?除了永恒的幸福之外,还有什么算得上是神的好呢?一切好,即良善都是因其快乐或幸福而被称为良善。诚然,所给予或占有的东西被称为良善,但这些东西若不令人快乐,就是无益的良善,这种良善本身并不是良善。由此清楚可知,永生也是永恒的幸福。人的这种状态就是创世的目的;如果仅有那些进入天堂的人处于这种状态,那么这不是主的过错,而是人的过错。稍后我们会看到,这是人自己的过错。
③这意味着每个人被造都是为了进入天堂。这是创世的目的。但之所以不是所有人都进入了天堂,是因为他们充满地狱的快乐,这种快乐与天堂的幸福是对立的。那些未享有天堂幸福的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他们无法承受它。凡进入灵界的人,都不会被禁止升入天堂;但当一个享受地狱快乐的人进入天堂时,他的心就会怦怦直跳,呼吸困难,他的生命开始衰退,他陷入痛苦和折磨之中,就像挨近火的蛇一样扭动翻滚。发生这种情形是因为对立双方彼此对抗。
然而,这些人不会真的死亡,因为他们生而为人,由此拥有思想和意愿,以及随之说话和行动的能力。但他们只能与那些享有类似生命快乐的人生活在一起,故被送到这些人那里。这意味着那些享有邪恶快乐的人被送到自己人那里,那些享有良善快乐的人也被送到自己人那里。事实上,每个人都被允许享有自己的邪恶快乐,只要他不去骚扰那些享有良善快乐的人。但由于邪恶天生憎恨良善,从而忍不住骚扰良善,所以为防止他们造成伤害,他们被带走并投入他们在地狱的自己的地方;在那里,他们的快乐转化为不快乐。
这一切不会否认这一事实:人自创造时,因而生来就有进入天堂的固有可能性。因为凡在婴孩时期死去的人都进入了天堂,在那里如世人那样被抚养长大,接受教导,并因着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而充满智慧,成为一位天使。这同样适用于被抚养长大并接受教导的世人,因为在小孩子里面的东西也在他们里面。关于灵界的小孩子,可参看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329-345节)。
许多世人之所以没有为天堂做好准备,是因为他们热爱其被称为属世层的生命第一层级,不愿从中退出,变得属灵;生命的属世层就自身而言,只爱自己和世界,因为它粘贴于身体感官,身体感官伸向世界;而属灵层就自身而言,却爱主和天堂,也爱自己和世界;但神和天堂是第一位的,是更高的,主要的,并占主导地位,而自己和世界是其次的,更低的,如同工具或仆人。
④神性之爱必意愿这一切,神性智慧必为此作准备。《圣爱与圣智》一书已充分说明,神性本质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那里(358-370节)还说明,主在每个人类胚胎里面都形成了两个容器,一个为神性之爱,一个为神性智慧;神性之爱的容器是为了人将来的意愿,神性智慧的容器是为了人将来的理解力;这意味着主已将意愿良善和理解真理的官能赐予每个人。
既然人自出生就被主赐予这两种官能,主因此在人里面就住在这些官能中如同住在祂的礼物中,那么清楚可知,祂的神性之爱必想叫人进入天堂,在那里享受永恒的幸福;还清楚可知,神性智慧必为此准备。但由于主的神性之爱想叫人在自己里面感受天堂的幸福,如同是他自己的,并且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他被完全保持在这种表象中,即:他从自己思考、意愿、说话和行动,所以主只能照着祂的圣治律法引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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