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313.在圣言中,处于自己的谨慎之人与处于非自己的谨慎,因而处于圣治之人的性质,被描述为“伊甸园”里的“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 (伊甸园中有两棵树,即生命树和善恶知识树),以及他们吃知识树。从前面可以看到(241节),“亚当和他的妻子夏娃”在内义或灵义上表示主在地上的上古教会,该教会要比后来的教会更高尚、更属天堂;这个故事的其它细节含义如下。
“伊甸园”表示该教会之人的智慧;“生命树”表示圣治方面的主;“知识树”表示自己的谨慎方面的人;“蛇”表示人的感官层和自我,这自我本身是自我之爱和对自己聪明的骄傲,因而是魔鬼和撒旦;“从知识树吃东西”表示声称良善和真理是自己的,认为它们不是来自主,因而不属于主,而是来自人,因而属于人。由于良善和真理是与人同在的神性事物本身,良善表示爱的一切事物,真理表示智慧的一切事物,所以人若声称这些是自己的,就不能不认为他如神一样。这就是为何那蛇说:
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开了,你们便如神一样知道善恶。(创世记3:5)
那些由于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对自己聪明的骄傲而身处地狱的人就是如此行的。
对蛇的诅咒表示对人自己的爱和人自己的聪明的诅咒;对夏娃的诅咒表示对情绪自我的诅咒,对亚当的诅咒表示认知自我的诅咒;地要给他长出的“荆棘和蒺藜”表示纯粹的虚假和邪恶;逐出伊甸园表示智慧的丧失;“把守生命树的道路”表示主的保护,免得圣言和教会的圣物遭到侵犯;他们用来遮盖自己赤体的“无花果叶”表示掩藏他们自己的爱和骄傲的活动的道德真理;他们后来所穿的“皮衣”表示真理的表象,这些表象就是他们所拥有的全部。这就是这些事物的灵义;不过,凡愿意的,就让他停留在字义中吧;只是要让他知道,在天堂,人们就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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