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4.《协和信条》中关于功德的内容:
(a)认为我们的行为配得诸罪赦免,是错误的;凭借理性的正义,人被算为正义,这也是错误的;以为靠自己理性的能力就可以爱上帝胜过一切并遵守上帝的律法,这也是错误的(p.64)。
(b)因为信自己行为上的良好,道德上的优胜,这样的信不使人称义,而是因为它紧抓着福音之中所应许的基督之功(p.76,684)。
(c)罪得赦免以及因基督的缘故而被称为义的应许不涉及功德的任何条件,因为它是白白地恩赐(p.67)。
(d)人——一个罪人——在上帝面前被称义,或者从他的诸罪以及从对刑罚最公正的审判中被宣告无罪,被接纳为上帝众子之列,全然出于恩典,无需他自己任何功德,无需他自己的任何行为——无论是过去的、现在的或将来的,完全由于基督独自的功德为了正义而归算给他(n.684)。
(e)好行为当紧随着信、罪得赦免和重生之后;因基督的缘故,无论什么污染或瑕疵在他们里面,都不算为有罪或者缺陷;于是,全人——关于他的人,还关于他的行为——已被成为并宣告为正义和圣洁,这出于基督里的纯粹的恩典和怜悯,流向我们、向我们展现并显明;因此,我们不能因自己的功德而骄傲(p.74,92,93,336)。
(f)有人信靠行为、因而认为他配得什么,他会轻视基督的功德和恩典,以人力来寻求一条基督之外的通往天上的路(p.16,17,18,19)。
(g)无论谁期望将称义归给好行为并应得上帝的恩典,对这人来说,好行为不仅无用,甚至有害(p.708)。
(h)遵守十诫的行为被列举出来,还有其它一些必要的行为,上帝应允为这些行为赐予奖赏(p.176,198)。
(i)我们教导好行为值得称赞,但实际上并非在罪得赦免、恩典和称义上值得,而是值得一些世上的奖赏,甚至此生与来世一些属灵的奖赏,因为保罗说:“各人要照自己的工夫得自己的赏赐”;基督说:“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经上常说“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于是,我们承认永生是个赏赐,因为照着应许,这是我们应得的东西,又因为这是上帝将他自己的恩赐加在我们头上,并不是因为我们的功德(p.96,133,134,135,136,137,138)。
(k)信徒的好行为,出于正确的原因并引向适合的目标而践行的好行为——正如上帝要求重生者所当行的——是永远得救的标记;父上帝为基督的缘故接受并悦纳这些行为,还允诺给他们今生和来世的赏赐(p.708)。
(l)尽管好行为值得奖赏,但是对于罪得赦免或永生荣耀的功德上既没有价值也不适合(p.96,135,139,附录p.174)。
(m)在最后的审判中,基督将判决善与恶的行为,作为人们信仰相应的果效和证据(p.134,附录p.187)。
(n)上帝奖赏好行为,但那是出于恩典,将他自己的恩赐赏给人,这是低地国家中众教会的信仰告白。
139.没有人在一种恐惧的状态下被改造,因为恐惧会夺走自由和理性,或自主和理智。爱打开心智的内层,而恐惧会关闭它们;当它们被关闭时,人很少思考,仅仅意识到冲击心智或感官的东西。困扰或占据心智的一切恐惧都是这个样子。
前面(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恐惧决不能占据思维的内在;这内在始终处在自由之中,因为它处于其生命之爱。但它能占据思维的外在,并且当它如此行时,思维的内在就关闭;一旦内在关闭,人就不能再出于自由照着他的理性行动,因而不能再被改造了。
占据思维外在并关闭其内在的恐惧,主要是对丧失地位和利益的恐惧。思维的内在不会因害怕民事处罚和外在的教会处罚而关闭,因为这些法律所规定的处罚,只针对那些言行违反国家的民事原则和教会的属灵原则之人,不针对那些仅在思维上违反它们的人。
对地狱惩罚的恐惧的确能占据思维的外在,但仅持续几分钟、几小时或几天。不久之后,人的思维会因思维的内在而回到它自己的自由之中;严格来说,思维属于人的灵和生命之爱,被称为心之思维。
然而,对丧失地位和利益的恐惧占据人思维的外在;当它如此行时,就会从上面关闭思维的内在,阻止来自天堂的任何流注,使人的改造成为不可能。这是因为,人与生俱来的生命之爱是对自己和世界的爱;而对自己的爱与对地位的爱构成一体,对世界的爱与对利益的爱构成一体。因此,当一个人获得地位或财富时,出于失去它们的恐惧,他会为自己而将提升其地位和财富的手段合理化。这些手段可能是民间的,也可能是教会的,两种都是权力的手段。人若尚未获得地位和财富,却又贪恋它们,也会如此行;只是在这种情况下,他如此行是因为害怕在寻求它们时丧失名声。
我说过,这种恐惧会占据思维的外在,从上面关闭内在,阻止来自天堂的流注。还说过,当内在完全与外在构成一体时,它就会被关闭,因为这时它不在自己里面,而是在外在里面。
由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是地狱之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所以清楚可知,以这些爱为其生命之爱的人,或这些爱在里面掌权的人,其思维的内在本身是何性质,即:它充满各种恶欲。如果人们因害怕丧失自己的显赫和财富而狂热地信奉自己的宗教,尤其他们的宗教涉及他们被拜为半神,同时被拜为地狱的统治者,那么他们是不会意识到这一点的。他们可能看似对拯救灵魂热情似火,但这火是一种地狱之火。由于这种恐惧尤其会夺去在起源上属天堂的理性本身和自由本身,所以显而易见,它会阻碍人被改造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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