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揭秘启示录 #835

835.“这两个就活

835.“这两个就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表所有像他们那样的人,都被投入地狱,那里有对虚假的爱,同时有对邪恶的欲望。“活活地”表示像他们那样的。“这两个”,就是“那兽和那假先知”,表示所有信奉唯信、内在邪恶的人,包括平信徒和神职人员,如刚才所述(834节)。“烧着硫磺的火湖”表示地狱,那些陷入对虚假的爱,同时陷入对邪的欲望之人便在那里。“湖”表示大量虚假,如下文所述。“火”表示爱,在此表示他们对虚假的爱。“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68, 494, 599节),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爱,因为经上说“火湖”。“硫磺”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452节)。下一章中类似的话论到“龙”和这两个,就是这些话: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就是龙)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20:10)
要知道,从远处看,这类人所在的地狱就像一个火湖,冒出硫磺般的青色火焰。不过,身在其中的居民看不到这个现象;在那里,他们被关在自己的工房里,彼此激烈争吵;若不屈服,有时看似手中持刀进行威胁。正是他们对虚假的爱,连同对邪恶的欲望造成了这种火湖的表象。这种表象是出于对应。
“湖”表示有大量真理所在之处,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有大量虚假所在之处;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湖”表示有大量真理所在之处:
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旷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干地必变为湖泊。(以赛亚书 35:6,7)
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湖,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 41:18;诗篇107:33,35)
我要使江河变为洲岛,使湖泊都干涸。(以赛亚书42:15)
雅各的神叫磐石变为水湖,叫火石变为水泉。(诗篇114:7-8)
所有从灵魂之湖受雇的人。(以赛亚书19:10)
在以下经文中,则具有反面意义:
我必将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从巴比伦剪除,使她为麻鳽所得,又变为水湖。(以赛亚书 14:22,23)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
凡未发现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5)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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