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揭秘启示录 #798

798.我们说过,他

798.我们说过,他们没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因为他们里面没有主与教会的婚姻,所以此处有必要说一说打开和关闭天堂的权柄,该权柄与赦免和留下罪的权柄(约翰福音20:21-23)行如一体,而他们作为彼得和众使徒的继任者把该权柄归给自己。主对彼得说:

我要把我的教会建造在这磐石上,阴间的门不能胜过他;我要把天国的钥匙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马太福音 16:18,19)

彼得的表白就是主要将祂的教会建于其上的“磐石”所表示的神性真理;他说: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儿子。(马太福音16:16)

“天国的钥匙”,就是凡这磐石,也就是主,“在地上所捆绑,在天上也要捆绑,在地上所释放,在天上也要释放”的,表示主有掌管天地的权柄,如祂所说的(马太福音28:18);因而表示拯救那些通过内心的信仰而处于彼得的表白之人的权柄。

主拯救人的神性运作,是藉着终端通过初始;这就是“凡他在地上捆绑或释放的,在天上也要捆绑或释放”的意思。主运作所藉的终端在地上,其实在世人里面。因此,主自己可以如存在于初始中那样存在于终端,所以祂来到世间,披上人身。主的一切神性运作皆藉着终端通过初始,因而既通过初始中的祂自己,也通过终端中的祂自己;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217-219,221节)一书;正因如此,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阿尔法和俄梅戛”,“初和终”,“全能者”(29-31, 38, 57节)。

若愿意,谁看不出,世人的得救就是主自人从婴儿最初那一刻直到临终之际在他里面的持续运作,并且这一切是纯神性的工作,绝不能被赐给任何人?这项工作如此神圣,以致它是全在、全知和全能同时所作的工;人的改造和重生,因而他的得救,就是主圣治(Divine Providence,或译天命)的全部,这一点可见于《圣治》(或译《天命》)一书从头到尾。

主降世的唯一目的就是拯救人类。因此缘故,祂披上人身,移除地狱,荣耀祂自己,甚至在终端披戴全能,也就是“坐在神右手边”的意思(路加福音16:19)。因此,还有什么比建立一个准许神性权柄和能力属于人,而不再属于主的宗教更可憎的呢?并且还认可神父仅仅说一句“我赦免了你”或“我将你逐出教会”,天堂就会被打开或关闭;甚至只要他说“我赦免你的罪”,哪怕滔天的大罪也得赦免。世间有许多魔鬼,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利用各种伎俩和礼物为自己所犯恶魔般的罪行寻求并获得赦免。谁会疯狂到如此地步,居然相信准许魔鬼天堂这样的权柄会被赐下?

前面说过(790节末尾),“彼得”代表教会的信之真理,“雅各”代表教会的仁之良善,“约翰”代表教会之人的善行或好行为,十二使徒一起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从主在马太福音中对他们所说的话很清楚地看出,他们代表教会的一切事物: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 19:28;路加福音22:30)

这些话无非表示主将照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审判所有人。如果这些话不是这个意思,而是指十二使徒自己,那么巴比伦大城中的所有人,就是那些自称是众使徒继任者的人,也会声称他们,从教皇,甚至直到修道士,都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出会的所有人,会认为他们将要坐在宝座上--从教宗到教士,跟实际数量那么多,并且将审判全世界所有人。改为:从教皇直到修道士,将坐在和他们自己人数一样多的宝座上。审判全世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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