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716.对此,我补充以下记事:
在灵界,我与一些英国主教谈论1758年在伦敦出版的几本书,它们分别是:《天堂与地狱》、《新耶路撒冷及其天堂教义》、《最后的审判》、《白马》和《宇宙星球》;我曾将这几本书作为礼物送给所有主教,以及许多达官贵人。他们都说收到了,也看过了,但觉得它们不值得注意,尽管文笔娴熟;他们还见人就劝他们不要读这些书。我问他们这是为何,毕竟我们通过这些书能知道关于天堂与地狱、死后生命的奥秘,以及更多价值重大的事,这些都是主为了那些将属于其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的人所揭示的。谁知他们却说:“这些事与我们有什么相干?”并大肆诋毁它们,恰如在世所为。我听见了他们,于是当着他们的面从启示录读了这些话: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香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要给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预备道路。我又看见三个污秽的灵,好像青蛙,从龙口兽口并假先知的口中出来。他们本是鬼魔的灵,施行奇事,出去到大地和全世界的众王那里,叫他们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争战。他就把他们聚集在一个地方,希伯来话叫作哈米吉多顿。(启示录16:12-16)
我当着他们的面解释了这些经文,并说,他们,以及像他们那样的人,就是这些经文所指的人。
有一位国王,就是当今执政国王的祖父,从天上听到对这些主教所说的话,有些愤慨地说:“这是什么?”于是,其中一位在世时不同意他们的主教就转向国王说:“你现在亲眼所看到的这些人在世时认为,因而现在还认为主的神性人身如同凡人的人身,他们将一切救恩和救赎都归于父神,而不归于主,除非是为了实现这一切的缘故。因为他们信父神,不信祂的儿子,尽管他们从主那里知道:
父的意思是叫他们信子,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6:40;,3:36)
除此以外,他们还将主通过人、如同这人凭自己所行的仁爱从与救恩相关的事中逐出。”
在与国王进一步的谈话中,他揭露了教阶制度,指出他们当中许多人一直追求并奉行教阶制度,他们在教会和政治权威的支持下,利用特使、通谕、牧函、会谈,通过联合并与他们阶级的所有人联盟来强化这教阶制度。结果,他们全都粘成一团。他还说,由于这种教阶制度,也导致上述新耶路撒冷的著作尽管已经在伦敦出版,并且作为礼物送给他们,却遭到如此羞辱般地弃绝,以至于都不值得在他们的书目所提及的书籍中占据一席之地。听到这些话,这位国王目瞪口呆,尤其震惊于他们竟以这种方式思想主和仁爱;殊不知,主就是天地之神,仁爱就是宗教信仰本身。于是,借着从天上放进来的光,其心智和信仰的内在被打开 。那国王一看,就说:“走开!唉,有谁听了关于天堂和永生的事会如此无动于衷呢?”
于是,国王作了一番调查,他们为何得到神职人员如此完全的顺从,这位主教说,这是因为每位主教被授权在他的教区内为所属堂区向国王提名一位候选人,不像其它国家那样提名三位。由于这种权柄,他们就有权力使他们所提携的人获得更高荣誉、更大利益,他们对人的喜悦取决于他的顺服程度。这位主教还揭露了这种教阶制度能走多远,它甚至发展到把权力当成本质事物,把宗教当成例行公事的地步。他们对权力的热情也遭到暴露,在天使看来,这种热情甚至超过那些追求世俗权力之人对权力的热情。
附注:该国王是乔治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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