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598.启13:13.“又行大奇事”表见证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尽管它们是虚假。“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见证某些事情是真理,因为过去所行的奇事是用来为真理作见证的。但奇事和神迹停止后,它们的含义仍然存留,这是对真理的见证。但此处“奇事”表示那兽或假先知的见证,以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因为虚假一旦通过见证被确认,只会看似真理。“奇事”(signs,又译为兆头,预兆,征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在时代的完结,必有假基督和假先知起来,显大征兆和奇事,倘若能行,连选民也就迷惑了。(马太福音24:24;马可福音13:22)
天上必有恐怖的征兆;日月星辰要显出征兆,海与波涛咆哮。(路加福音21:11,25)耶和华使说假话的兆头失效,使占卜的癫狂,使智慧人落后,使他们的知识变为愚拙。(以赛亚书44:25)
你们不要学习列族的道路,也不要因天上的征兆而惊惶。(耶利米书10:2)
他们是魔鬼的灵,行出征兆,聚集他们到那大日的战斗中。(启示录16:14)
那兽被擒拿,那在他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启示录19:20)
“征兆”(signs,又译为奇事,兆头,预兆,记号等)表示对某事为真理的见证,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门徒对耶稣说,那么你显个什么兆头,让我们信你呢?你到底能做什么呢?(约翰福音6:30-33)
犹太人、文士和法利赛人从主那里寻求个征兆,使他们知道祂是基督。(马太福音12:38-40;16:1-4;马可福音8:11,12;路加福音11:16,29-30;约翰福音2:16,18-19)
门徒对耶稣说,你的降临和时代的完结,有什么预兆呢?(马太福音24:3;马可福音13:4)
如果他们不相信你,也没听从第一个征兆的声音,然而他们会相信后一个征兆的声音。(出埃及记4:8)
“征兆的声音”是指见证。
在他们中间显祂兆头的话。(诗篇105:27)
耶和华对亚哈斯说,你向耶和华求一个兆头。(以赛亚书7:11,14)
这就是从耶和华给你的一个兆头,看哪,我要使亚哈斯日晷上那向前的日影往后退十度。(以赛亚书38:7,8)
希西家说过,我要登上耶和华的家,有什么兆头呢?(以赛亚书38:22)
这必是给你的一个预兆,我在这地方刑罚你们,使你们知道我的话必要立得住。(耶利米书44:29-30)
耶和华啊,求你向我显出良善的兆头,叫恨我的看见便羞愧。(诗篇86:17)
使他们向你声明将来的事,好叫我们放心;指示将要到来之事的征兆,好叫我们知道你们是神。(以赛亚书41:22,23)
你的敌人在你的节期中间咆哮,他们已立了兆头作记号。(诗篇74:3,4,9)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5:11,13;耶利米书32:20-21;以西结书4:3;诗篇65:6-8;78:42-43;出埃及记7:3;民数记14:11, 22;申命记4:34; 13:1-3;士师记6:17, 21; 撒母耳记上2:34; 14:10;马可福音16:17-18, 20;路加福音2:11-12, 16)。“立约的兆头”或“立约的记号”所表相同(创世记9:13; 17:11;以西结书20:12,20)。
由此可见,龙的这只兽所行的“大征兆”不是指征兆或兆头,而是指他们的见证,以证明他们的教导是真理;因为凡确认虚假的异端分子在确认之后都会努力证明他的虚假是真理;事实上,这时他再也看不见真理,因为对虚假的确认就是对真理的否认,被否认的真理便丧失它的光;而且,虚假越是从确认之光(这是一种昏昧之光)闪耀,真理之光就越变得暗淡(参看56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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