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圣言经常提到“剑”、“刀”和“长剑”,它们只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表示诸如在属灵战争中所用到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是指主对虚假的驱散,因为它被看到“从祂口中出来”,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主用口说这圣言;由于圣言要通过教义来理解,所以“剑”也表示教义。它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穿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是指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我们要引用一些提到剑的经文;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剑临到说谎的人,他们就变为愚昧;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是指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变为愚昧的“说谎的人”,剑所临到的“马匹、战车”,将被抢夺的“宝物”,表示他们教义的虚假。干旱所临到,并且就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可参看AR 50节)。
以西结书:
你要预言说,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这剑要一连三次加倍;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是指教会中真理的荒废。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祂的剑与所有肉体相争,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增多。(以赛亚书66:16)
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部分,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都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人”。耶利米书:
毁坏者来到旷野中一切的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吞灭。(耶利米书12:12)
耶利米哀歌: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理解的虚假。诗篇:
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又:
看哪,他们用口喷出;嘴里有剑。(诗篇59:7)
又:
作孽的人磨舌如剑。(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 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 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祂来并不是给地上带来和平,而是带来剑。(马太福音10:34)
路加福音: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就让他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马太福音:
凡动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完结,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民族”是指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由此明显可知,“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也是如此:
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在红马上的。(启示录6:4)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启19:13, 16说得很清楚。在诗篇中也是这个意思: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的话语。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些话论及主。另一处:
愿圣民欢乐,愿他们口中的剑在他们手中。(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的口像利剑。(以赛亚书49:2)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