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揭秘启示录 #500

500.“那从无底坑

500.“那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必与他们交战,并且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那些陷入唯信教义内在的人会反对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攻击并弃绝它们,而且只要他们有能力,就会使其他人也弃绝它们。“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无底坑里上来、看似蝗虫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陷入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读;接下来将看到,“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大基本要素;“战胜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他们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置疑并弃绝这两大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其一,当靠近的不是主,而是父神;其二,遵行十诫的生活并非属灵的生活,仅仅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相信他能靠行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凡在各院校将这些信条深深印在脑海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迄今不为人知:第一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将自己引入与其灵界中的同类的联系当中,那里有许多撒旦,他们无非以虚假为乐,若不弃绝这些虚假,他们根本无法脱离它们;这一切只能通过直接靠近神救主,并照十诫开始基督徒的生活而成就。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得赦免、因而得救是在信的行为中一瞬间被赐给的,后来在状态或过程中又藉着这信的行为而凭圣灵继续、维持并保持存在,完全撇弃了仁爱的操练;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以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进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而且,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类事,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无底坑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这两个见证人”。然而,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意愿,纵情于自己的欲望之人身上。这些人在思想得救时,内心钟爱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自己凭着以信心的口吻所说出的一些话就能得救,无须为了神,仅仅为了世界来处理自己生活上的事便可。
第三个原因是,他们年轻的时候就已经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的内在,后来因成长为受人尊敬的牧师,就不思想神与天堂,只思想自己和这个世界,为了自己的名声只保留了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并凭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一切都是这信的后果,原因在于,这信里面丝毫没有宗教信仰。事实的确如此,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第三则记事(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或作战、争战、交战、打仗)”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通过源于虚假的推理来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鬼魔的灵出去,在神全能者的大日聚集他们作战。(启示录16:14)
龙向妇人发怒,去和她其余的种作战,这种就是那遵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那龙之兽得了允许与圣徒争战。(启示录13:7)
向锡安的女子发起圣战,我们可以趁午时上去。(耶利米书6:4)
你们没有上去堵挡破口,在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可以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争战。(诗篇76:2,3)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诗篇24:8)
到那日,耶和华作了在位上行审判者公平之灵,并城门口打退战争的力量。(以赛亚书28:5,6)
求你拯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聚集要争战;他们使舌头尖利如蛇。(诗篇140:1-3)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打仗和打仗的风声,总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10,11,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无非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还有其它地方所提到的战争(如以赛亚书2:3-5;13:4;21:14,15;31:4;耶利米书49:25,26;何西阿书2:18;撒迦利亚书10:5;14:3;诗篇27:3;46:8,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办事(ministry)被称为“任职或服役”(military service),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即经上要求:
凡前来任职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全都数点。(民数记4:23,35,39,43,47)
利未人的职责(office)是这样:任职在会幕里办事;到了五十岁要停工退任,不再办事(民数记8:24,25)。也可参看447节,那里通过圣言证明“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与真理,在反面意义上则表示教会的邪恶与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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