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揭秘启示录 #282

282.“从各支派、

282.“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表示在教会中,或在任何宗教中,那些在教义上处于真理,在生活上处于良善的人被主救赎了。“支派”表示宗教方面的教会;“舌头”表示教会的教义,对此,我们稍后就会提到;“人民”表示那些处于教义真理的人,抽象地说,表示教义真理(AR 483节);“民族”表示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生活的良善(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从各支派、舌头、人民、民族中”这句话表示诸如前面所说的那些事物(也可参看AR 627节)。

现在要证明,“舌头”在灵义上表示教会的教义,或任何宗教的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舌头也要述说你的公义,终日赞美你。(诗篇35:28; 71:24)

以赛亚书:

那时,瘸子必跳跃如鹿,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因为在旷野必有水喷出。(以赛亚书35:6)

又:

口吃者的舌头必说话通快。(以赛亚书32:4)

在这些例子中,“舌头”似乎是指言语,但在灵义上是指所说的话,也就是他们将要从主所拥有的教义真理。同样在以赛亚书:

我指着自己起誓,众膝都必跪拜,众舌都必起誓。(以赛亚书45:23)

又:

聚集所有民族和舌头的时候将到,好叫他们可以来看见我的荣耀。(以赛亚书66:18)

撒迦利亚书:

在那些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一切舌头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太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这些经文也论及主使外邦人或列族改信教义真理。

但在以下经文中,“舌头”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的教义;诗篇:

鼓舌的人在地上必坚立不住。(诗篇140:11)

又:

你要把他们隐藏在帐幕内,免遭口舌的争闹。(诗篇31:20)

耶利米书:

我必带来一个民族攻击你,他们的舌头你不晓得。(耶利米书5:15)

以西结书:

奉差遣到舌头沉重的民那里去。(以西结书3:5, 6)

以赛亚书:

舌头野蛮的民。(以赛亚书33:19)

要知道,作为一种器官,“舌头”表示教义,但作为言语,它也表示宗教。

人若知道“舌头”表示教义,就会明白财主在地狱里对亚伯拉罕所说的话是什么意思:

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水”表示真理,“舌头”表示教义;财主是被虚假折磨,而不是被火焰折磨;因为在地狱里,没有人在火焰中,那里的火焰只是对虚假之爱的表象;而火是对邪恶之爱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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