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VII.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决不能与旧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如果它们在一起,由此产生的碰撞和冲突会导致与人里面的教会有关的一切都灭亡
647.新教会的信仰和归算不能与仍然存在的旧教会的信仰和归算共存,因为它们一致的部分不到三分之一,甚至不到十分之一。事实上,旧教会的信仰教导说,三个神性位格自永恒就存在,其中每一位都单独或独自为神,三个创造者也是如此。但新教会的信仰是,自永恒就只有一个神性位格,因而只有一位神,除祂之外再没有神。因此,旧教会的信仰教导了分为三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而新教会的信仰教导了统一于一个位格的神性三位一体。
旧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与人结合的神的信仰。它对神的观念就像它对灵的观念,而它对灵的观念就像对以太或空气的观念。但新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可见、可接近、能与人结合的神的信仰;不可见,不可接近,不能结合的神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它对这位神的观念是,祂是一个人,因为来自永恒的那一位神在时间中变成了人。
旧教会的信仰将一切权柄或能力归于不可见的神,并把这权柄或能力从那位可见的神那里夺走;因为它教导说,父神归算信仰,并通过信仰赐予永生,可见的神只是代求;而他们都将产生那信仰效果的一切权柄或能力给了(或根据希腊教会的说法,父神给了)按顺序独自为第三位神的圣灵。但新教会的信仰将归算,以及产生救赎效果的全能或一切能力归于可见的神,而不可见的神就在这可见的神里面。
旧教会的信仰主要是对神创造者的信仰,而不是同时对祂作为救赎主和救主的信仰;但新教会的信仰是对一位神的信仰,这位神同时是创造者,救赎主和救主。
旧教会的信仰是,悔改、罪的赦免、更新、重生、成圣和救赎自动随着所赐予和归算的信仰而来,没有人的任何东西与它们混杂或结合。但新教会的信仰教导人在悔改、改造和重生,因而在罪的赦免上的合作。
旧教会的信仰教导基督功德的归算,这种归算就包含在被赋予的信仰中。但新教会的信仰教导良善和邪恶的归算,以及信仰的归算;这种归算是符合圣经的,而另一种归算是违背圣经的。
旧教会教导说,当人就像木头或石头时,包含基督功德的信仰就被赐下;它还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完全无能为力。但新教会教导的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信仰,这种信仰不是对基督功德的信仰,而是对耶稣基督自己,神,救赎主和救主,以及使人既适合接受,也适合合作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的信仰。
旧教会将仁爱作为一种附属物,而不是作为某种拯救的东西添加到信仰上,它基于这种关系形成它的宗教。但新教会将对主的信仰和对邻舍的仁爱作为两个不可分割的事物而结合在一起,并基于这种关系形成它的宗教。这两个教会还有其它许多不同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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