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真实的基督教 #161

161.记事三:

161.记事三:
有一次在灵界,我听见北部地区有类似磨坊里的噪音。刚开始,我还想知道这是什么,但想起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对教义的支持。于是,我就往听见噪音的地方去。待我走近,噪音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屋顶,接近它要经过一个洞穴。一看到它我便下来进去了。那里有一间房屋,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他面前的圣言,从中寻找支持他教义的经文。他将这些经文抄在纸条上,将纸条搁在地上。隔壁房间有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张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瑞典和丹麦的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最深奥的是荷兰的书。”他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是一致的。他继续说,他正从圣言获取支持,首先支持称义之信这个信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祂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必须满意,接受和解,获得安慰,并且得有一个人作为调解人担当公义的诅咒。这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而无法以其它途径做得到。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敞开了。因为我们祷告说:“父啊,为了儿子的缘故怜悯我们吧。”他说:“我明白,并且早就这样做了,这既符合正常理性,也符合圣经。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有什么办法能靠近父神?”
听到这里,我惊讶于他竟然声称这样做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这话使得他激情爆发,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祂对人类的恩典,谴责它,并切断与它的联系,这岂不违背正常理性?”神圣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这意味着祂的神性本质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神的恩典被拿走,整个天堂和人类也就到头了。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这恩典不仅针对天使和世人,甚至还针对地狱里的魔鬼。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接近祂的途径是永远敞开的。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靠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靠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可以把我们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通过主,靠近父是不可能的?当你直接靠近主自己时,这条路永远敞开,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查阅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你直接靠近父则违背圣经,就像这违背正常理性。我还告诉你,若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上到父神那里去是放肆的行为,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里,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身后扔去,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