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250.②当看到不敬虔的人在政府和教会中位高权重,声名显赫,财富充足,生活奢侈;而敬拜神的人却穷困潦倒时,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就会确认反对圣治。拜自己和自然的人以为地位和财富是能被赐予的至高和唯一的幸福,因而是幸福本身。他若因儿时的宗教信仰而对神有所思想,就会称之为神性赐福;只要没有比这更高的抱负,他会认为神存在,甚至敬拜祂。但他的敬拜里面却隐藏着当时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某种东西,就是一种假设,假设神会把他提升到更高位置,赐予他更多的财富。如果他得偿所愿,他的敬拜就会越来越倾向于外在事物,甚至直到它如此远离,以致他最终藐视并否认神;如果他从心心念念的显赫富贵中跌落下来,结果也一样。在这种情况下,地位和财富对恶人来说,岂不成了绊脚石?
但对善人来说,它们不成问题,因为善人的心不在它们上面,而是在功用或服务、良善上面,地位和财富能帮助实现它们。因此,只有那些拜自己和自然的人,才会一看到不敬虔的人被赐予地位和财富,在政府和教会中获得权势就弃绝圣治。此外,何谓地位大小?何谓财富多寡?这一切本身不就是某种幻想之物吗?一个人难道就比另一个人更有好运、更幸福吗?一个大人物,即便是一个国王或皇帝,几年之后,不也视他的地位为极平常的东西吗?这种东西不再让他心生喜乐,甚至在他看来可能一文不值。地位高的人难道真的因此就比地位低的人,甚至没有任何地位的人,像农民,或他们的仆人,更幸福吗?当这些人一切顺利,满足于自己的命运时,他们或许更幸福。还有比自我之爱更让人心烦意乱,更常常受伤,动辄大发脾气的吗?每当它没有得到符合它内心骄傲的尊敬,每当事情没有照着它的意愿和愿望发生时,这种情形就会发生。如果地位不属于某种物质或功用,那么它不就是一个概念吗?除了在关于自己和世界的思维(这种思维本质上就是世界是一切,永恒什么都不是)中之外,这种概念能在任何思维中占有一席之地吗?
现在需要说一说圣治,为何它允许心里不敬虔的人被提升到高位,变得富有。不敬虔的人或恶人和敬虔的人或善人一样能发挥功用;事实上,他们更有热情,因为他们在功用中关注他们自己,视晋升为功用。因此,他们的自我之爱越强烈,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或名望而对发挥功用的欲望就越强烈。而虔诚的人或善人没有这种火,除非它被地位不知不觉地点燃。对于身居高位、心里不敬虔的人,主利用他们对自己名声的关切来控制他们,并激发他们为公众福祉或国家,为他们所生活的社区或城市,以及他们的同胞或邻舍发挥功用。这就是对这类人的治理,被称为圣治。因为主的国是功用的国;在很少有人为了功用而发挥功用的地方,主会把那些拜自己的人提到高位,激发他们通过自己的爱在这个职位上行善。
假如世上有一个地狱之国(尽管没有这回事),只有自我之爱在那里掌权,这爱本身是魔鬼,那么每个人出于自我之爱的火,为了自己荣耀的显赫而发挥功用的程度,岂不胜过任何国家的人吗?但公众利益都只是挂在每个人的口头上,各人心里只有自己的利益。他们都是为了晋升而仰望自己的领袖,各人都想成为最大的。像这样的人能看见有一位神存在吗?他们被笼罩在像火灾那样的浓烟中,属灵真理无法以自己的光穿透这浓烟抵达他们那里。我曾看见这浓烟笼罩着由这些人所组成的地狱。打着灯笼找找,看看今天各个国家有多少追求高位,又不爱自己和世界的人。在一千个人里面,你能找出五十个爱神的人吗?而在这些人当中,又只有少数人会寻求高位。既然爱神的人如此之少,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如此之多,既然后者出于自己的火所发挥的功用,超过爱神的人出于自己的火所发挥的功用,那么谁又能因为恶人比善人更显赫富贵而确认反对圣治呢?
主的这些话说明了这一点: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自己的世代较比光明之子更加精明。我又告诉你们,要藉著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你失去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久的帐幕里去。(路加福音16:8-9)
这些话的属世意义是很明显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义的钱财”表示恶人所拥有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他们只是利用这些知识来为自己获得地位和财富;而善人或“光明之子”则用这些知识为自己结交朋友,这些知识将把他们接到永久的帐幕里去。爱自己爱世界的人很多,爱神的人很少,主也以这些话教导了这一点:
引到灭亡,那门是阔的,路是宽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生命,那路既窄又狭隘,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7:13-14)
地位和财富要么是诅咒,要么是赐福,以及它们对谁来说是诅咒,对谁来说是赐福,可参看前文(2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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