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13

BE13.《协和信条

BE13.《协和信条》中关于信心结果子的具体内容:

(a)当注意律法的行为与圣灵的行为之间的分别。重生之人以自由和乐意的灵所做的行为并非律法的行为,而是圣灵的行为,这些是因信所结的果子;因为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在恩典之下(p.589,590,721,722)。

(b)好行为是悔改的果子(p.12)。

(c)重生者藉着信接受新的生命、新的倾向或喜好、新的行为,这些是悔改过程中从信而来(p.134)。

(d)在转换信仰并因信称义后,人开始在他的头脑中被更新,最终在认知上被更新,于是他的意愿在执行悔改的日常行为中就并非不起作用(p.582,673,700)。

(e)由于原罪、也因为现实所犯罪恶,我们应当悔改的(p.321,附录p.159)。

(f)对基督徒来说,悔改一直持续到死,因为只要还活着,他们就不得不与遗留在肉体之中的罪作斗争(p.327)。

(g)我们必须在十诫律法的操练中着手参与并逐渐提升完善(p.85,86)。

(h)重生者——尽管从律法的诅咒中得解脱——应当仍在神性的律法中操练自己(p.718)。

(i)重生者尽管不在律法之下,但并不在律法之外,因为他们遵照主的律法而活(p.722)。

(k)对重生者来说,律法应当是宗教信仰的规则(p.596,717,附录p.156)。

(l)重生者自愿并自由地行出好行为,不受制约,就像未收到任何命令,未听到任何威胁,不预期任何回报(p.596,701)。

(m)对他们来说,信总是付诸于行为,若未如此行出好行为的人就不是真信,因为哪里有信,哪里就应当有好行为(p.701)。

(n)爱与好果子紧随信和重生之后(p.121,122,171,188,692)。

(o)信心与行为默契相融且不可分离地连接在一起;但是唯独信心——并非和行为一起——拥有祝福,然而它并不是独自的;因此,是那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p.692,693)。

(p)当人因信被称义之后,于是他这又真又活的信就因着爱而起作用,因为好行为总是紧随着称义之信,有称义之信,就一定能发现与之同在的好行为;这样,信心并不是独自的,信、望、爱总在一起(p.586)。

(q)我们承认,信心之后若没有好行为,这种情形下,它是虚假的信,不是真信(p.336)。

(r)正如不能将热与光从火分开,好行为不可能从信心分开(p.336)。

(s)由于老亚当一直固有地内在于我们的本性之中,重生者持续需要律法的劝告、教训、威吓、甚至惩罚;因为他们被圣灵通过律法来责备和改正(p.719,720,721)。

(t)重生者必须与老亚当作斗争,肉体必须借着劝诫、威吓、斥责而被制服,因为生命的更新只会在现实生活中开始(p.595,596,724)。

(u)对于被拣选和真正重生者,保持着肉与灵之间长期的斗争(p.675.679)。

(x)基督向好行为承诺罪得赦免,其原因在于好行为发生在和解之后,还因为好果子必须紧随其后,又因为它们是这个承诺的迹象(p.116,117)。

(y)得救之信不在没有爱的人里面,因为爱是紧随真信心之后肯定且必须结的果子(p.688)。

(z)因诸多理由,必须有好行为,但好行为不能作为寻求功德的理由(p.11,17,64,95,133,589,590,702,附录p.172)。

(aa)重生者务当藉着所领受的新能力和新恩赐以某种方式来与圣灵合作(p.582,583,674,675,附录p.144)。

(bb)低地国家*众教会的信仰告白中——被多特会议所接纳——我们读到以下内容:神圣之信在人里面不会不起作用,因为它是因着爱而行动的信心;从信心的好树根所生发的行为,在上帝面前是良善和被悦纳的行为,就像好树结好果子那样;我们有义务向上帝行出好行为,而非上帝欠我们什么,因为乃是上帝在我们里面行出好行为。附注:*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等国家。

圣治 #180

180.⑵人若清楚看

180.⑵人若清楚看见圣治,就会干扰它行进的秩序和进程,败坏并毁掉它。为了使理性人和属世人都能清楚明白这一点,必须按以下顺序举例来说明:

①外在与内在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它们在它们所行的一切事上都行如一体。

②人仅在一些外在的事上与主合作;他若真的同时在内在的事上也这样,就会败坏并毁掉圣治行进的整个秩序和进程。然而,如前所述,我需要举例说明这一点。

①外在与内在如此紧密相连,以至于它们在它们所行的一切事上都行如一体。在此以人体的某些部位为例来说明这一点。整个人体及其每个部位都有外在和内在;外在被称为皮肤、膜和鞘,而内在是由各种神经纤维和血管交织构成的形式。包围它们的鞘通过它自身的延伸而进入一切内层,甚至进入最内层;因此,外在,也就是鞘,与一切内在,也就是由纤维和血管构成的器官形式结合在一起。由此可推知,外在怎样作用或被作用,内在也怎样作用或被作用;因为它们都不断联结在一起。

以人体普遍的鞘为例,如胸膜,也就是普遍的胸鞘,或心鞘和肺鞘,从解剖学的视角来检查它;或你若没有做过解剖学研究,就请教解剖学专家;你会被告知,这种普遍的鞘通过各种盘绕和它自身的延伸,变得越来越纤细,从而进入肺脏的最内层,甚至进入最小的支气管支,进入作为肺脏起始的小气囊;更不用说它随后通过气管进入朝向舌头的喉了。由此可见,最外层和最内层之间有一个持续的联结;所以最外层怎样作用或被作用,来自最内层的内层就怎样作用或被作用。这就是为何当这最外在的鞘,就是胸膜充血,或发炎或溃烂时,肺就从其最内层衰竭。如果疾病不断恶化,那么肺的一切活动都会停止,这个人就会死亡。

整个人体处处都是这种情况,如腹膜,也就是所有腹部内脏的总鞘;还有包围几个器官的鞘,如胃、肝、胰、脾、肠、肠系膜、肾及两性生殖器官的鞘。任取其中一个腹部内脏,仔细检查它,你就会明白,或求问精通解剖学的人,你就会获知。以肝为例,你会发现这个器官的鞘与腹膜,并通过鞘与它的最外层之间有一个联结;因为来自鞘的持续延伸通过嵌入直达内层,并以这种方式继续直达最内层;所有部分通过这些手段被如此捆绑在一起,以至于当鞘作用或被作用时,整个形式以同样的方式作用或被作用。其它器官也一样,这是因为在每个形式中,总体和细节,或普遍物和具体物都通过奇妙的联结而行如一体。后面(181节)会看到,适用于与动作和行为有关的身体形式及其运作的,也适用于与意愿和理解力的运作有关的属灵形式,适用于它们状态的变化和演变。既然人与主在一些外在的事上合作,并且人不会丧失照理性行动的自由,那么可推知,主只能照着祂与人于外在所做的而于内在进行作用。因此,如果人不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思维和意愿的外在,连同它们的内在会一起变得败坏并遭到削弱;比较像胸膜受到被称为胸膜炎的疾病攻击,这种病会造成身体死亡。

②人若同时意识到内在过程,就会败坏并毁掉圣治的整个秩序和进程。这一点也可通过人体的例子来说明。人若知道大小脑如何通过神经纤维运作,这些纤维如何影响肌肉,肌肉如何产生动作,并利用这种知识按他控制自己行为的方式控制这些过程,岂不把它们都败坏并毁掉吗?

一个人若知道胃如何消化,周围的器官如何汲取它们所需的份,造血,并把它输送出去,以供应生命的一切运作,像管理外在事务,如吃喝那样管理这些事,岂不把它们都败坏并毁掉吗?他在管理看似单个事物的外在时,都无不以奢侈和放纵来毁掉它,那么若叫他控制无限的内在事务,会发生什么事呢?因此,为防止人的意愿以某种方式进入内在并掌控它们,除了构成覆盖物或包裹它们的肌肉外,内在完全不受他的意志支配;他甚至不知道它们如何运作,只知道它们在运作。

其它器官也一样。如,人若真的控制眼睛的内部运作去看、耳朵的内部运作去听、舌头的内部运作去尝、皮肤的内部运作去感觉、心脏的内部运作去跳动、肺脏的内部运作去呼吸、肠系膜的内部运作去分配乳糜、肾脏的内部运作去分泌、生殖器官的内部运作去繁衍、子宫的内部运作去完善胚胎等等,岂不以无数种方式败坏并毁掉其中圣治行进的秩序吗?众所周知,人会有意识地做外在的事;也就是用眼睛去看,用耳朵去听,用舌头品尝,用皮肤感觉,用肺脏呼吸,使妻子怀孕等等。对他来说,知道这些外在过程,并为了身心健康而管理好它们,难道还不够吗?如果连这一切都做不好,那么他若真的控制内在过程,会出现什么状况呢?由此明显可知,一个人若真的清楚看见圣治,就会干扰它行进的秩序和进程,败坏并毁掉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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