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12.《协和信条》中关于因信称义无需律法行为的具体内容:
(a)由于藉着信仰抓住基督的功德,信仰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p.78,79,80,584,689)。
(b)義跟随那被称为公义的信仰而来,但正如天主教徒所宣称的,该信仰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p.81,89,94,117,688,691,附录p.169)。
(c)信之前的忏悔,信之后的更新与成圣,然后所完成的好行为,以上全都与因信称义没有任何关系(p.688,689)。
(d)梦想靠着十诫第二块石版的行为在上帝面前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因为靠那块石版,我们所能做的只是处理与人的关系,并不适合于上帝;称义的一切事必须与上帝有关,与缓和他的忿怒有关(p.102)。
(e)因此,如果有人以为罪得赦免乃是因为他的義,那他就是给基督带来羞辱,因为这是以自己为公义的不敬和自负之信(p.87,89)。
(f)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p589)。
(g)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而值得称赞的原因,好行为并不参与称义的作用(p.589,590)。
(h)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因为它消除了福音的安慰,带来了对上帝恩典的怀疑,并灌输了对自己公义的自负;还因为好行为被天主教徒接受来支持不良的动机(p.704)。
(i)这样的说法——好行为对行救是必要的——当被拒绝和谴责(p.591)。
(k)这些说法意味着好行为对得救是必要的,不应该教导和为此辩护,而应当作为错谬被教会推翻并拒绝(p.705)。
(l)并非出于真信仰的行为在上帝面前被视为罪恶,就是说,它们被罪恶所污,因为坏树不能结好果子(p.700)。
(m)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因为这些是圣灵同在并住在我们里面的最好的证据(p.590,705,附录p.174)。
(n)拒绝《特兰托会议信纲》是理所应当的,因为它坚称好行为保守救恩,或者说,因信称义或者就连信心本身——无论是整体还是细节——都要靠我们的行为来保护和持守(p.707)。
82.犹太人比其他人更不知道他们在灵界,还以为他们仍在自然界。原因在于,他们完全是外在人,根本不出于内层来思想他们的宗教信仰。也正因如此,他们和从前一样谈论弥赛亚。例如,他们说,祂将与大卫一同到来,闪闪发光的冠冕将在他们前头行,把他们领进迦南地;一路上,祂举杖使河流干涸,好叫他们过去。他们说,那时,他们称之为外邦人的基督徒将拉住他们的衣襟,谦卑地恳求与他们同去;他们会接纳足够富有的富人,这些人将成为他们的仆人。他们不想知道,在圣言中,“迦南地”表示教会,“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所以“犹太人”表示所有属于主的教会之人。关于犹太人在圣言中的这层意义,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51节)。
当被问到他们是否相信他们真的会进入迦南地时,他们说,那时他们会进入那地。当被告知,那地容不下他们所有人时,他们回答,那时它会扩大。当被告知他们不知道伯利恒在哪里,也不知道谁属大卫那一支时,他们回答,即将到来的弥赛亚知道。当被问到弥赛亚,耶和华的儿子,如何会与如此邪恶的百姓同住时,他们不承认他们是邪恶的。当被告知,但摩西在他的歌中(申命记32章)就是这么描述他们的,说他们是极乖僻的族类时,他们回答,那时摩西因他们的离弃而发怒。但当被告知,摩西是按耶和华的吩咐写这歌时,他们沉默了,退到一边去商量这个问题。当被告知,他们最初出身于一个迦南妇人,以及犹大与他儿媳的淫行(创世记38:2, 16)时,他们被激怒了,说,只要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这就足够了。当被告知,圣言里面有一个灵义,这灵义唯独论述基督时,他们说,这不是真的,圣言里面除了黄金外什么也没有;除此之外还有更多诸如此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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